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观澜云境已由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5]C0510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晋江市合源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晋江市合源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金额138250万元 ,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晋江市陈埭镇晋东新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占地面积5256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2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462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7380平方米,地下1层,地上建筑最高层数为26层,单体最大建筑面积10220.4平方米,单跨最大跨度为12米,建筑最高高度为80米,人防工程防护等级为6级;单体最大装配式建筑面积10220.4平方米;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
(2)招标类型:工程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项目的投融资合作、工程总承包(含设计、采购、施工)的一体化任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最高投标限价为590021706元(含暂定金额:75862637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586226266元(含暂定金额:75862637元),设计费为379544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80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有)详见合同协议书;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必须符合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和发包人要求,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装配式建筑须按规定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装配式建筑评价认定。 (2)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至少一栋高层住宅楼达到泉州市优质工程标准。 (3)采购质量标准:采购及安装质量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勘察资质要求(如有):/。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如有)的资格要求:/。
3.6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承担主体工程施工的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3.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8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9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0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投融资合作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承担。(2)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3)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及定标办法
4.1 资格审查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C类。
4.3 定标方法: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8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年08月27日18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80万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交:(1)采用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或(2)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①晋江市建筑企业可采用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②可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试行)》(泉建筑〔2019〕54 号)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年度投标保证金延期的通知》(泉建筑〔2021〕48 号)规定执行),但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缴存30万元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补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3)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须按闽建筑〔2020〕8号、泉建筑〔2020〕68号、泉发改规〔2023〕5号、泉建筑〔2022〕24号以及泉建筑〔2022〕65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或(4)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企业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内,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9月22日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中标合同价的10%
8.2 履约担保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
8.3 履约担保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后 90 日止。若工程尚未竣工验收,履约担保期限到期的,承包人需自行延长至担保期限后,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
9.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晋江市合源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晋江市陈埭镇溪边村沿江路6号,邮编:3622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5-28063286,传真:/
联 系 人: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街万达中心A座4307室,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zhuangmei@cnduc.com
电话:0595-22678886/13960337476,传真:/
联 系 人:庄妹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22135508/2213550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晋江市梅岭街道桂华路88号F栋12楼
联系电话:0595—8568440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晋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晋江市青阳街道崇德路金融广场 1 幢、2 幢连接体 101、107 单元
联系电话:0595-856227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