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景洪市药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保技术咨询服务
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景洪市药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保技术咨询服务经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云南白药集团中药资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云南白药集团中药资源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定,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景洪市药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保技术咨询服务。
2.2招标范围:
(1)根据国家、行业、地方的现行规定,完成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全力配合招标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审批业务上的报件工作,确保本项目顺利通过评估中心审查,确保最终取得环保局对本次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
(2)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承担本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3)根据国家、行业、地方的现行规定,在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基础上,成功申请取得本项目排污许可证。
(4)根据国家、行业、地方的现行规定,在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基础上,编写本项目环境应急预案,并按要求取得环保部门的备案。
2.3服务期限:(1)环境影响评价:15日历天内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文件编制,60日历天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批复;(2)项目应急预案编写、备案:收到甲方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3)项目环评验收:收到甲方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报告编制及评审;(4)取得排污许可证:收到甲方通知后,20日历天内完成。
2.4服务地点:云南省景洪市。
2.5质量要求:出具的所有相关成果文件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评审,取得专家评审意见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项目现场勘察,有需要开展现场勘查的请自行联系招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2023年连续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足1年,须提供成立至今的企业财务会计报表;若公司成立1年以上但不足3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3.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至少2名国家注册环评工程师,具有环保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人以上,并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3.4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环评项目不低于5个,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并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复印件。
3.5投标人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备案,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3.6信用要求: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②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纳入“限制消费人员名单”,及“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③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刑事案由”进行查询)。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当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间任意时间,分别查询上述①-③项内容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3.7参加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4月30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300.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下午14时30分,地点为:云南省昆明市。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