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张庄等城中村改造项目2号地、4号地、5号地供配
电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KG-JS-202507024)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张庄等城中村改造项目2号地、4号地、5号地供配电工
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643.668755万元,招标人
为郑州空港新城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号地新建7栋住宅楼、3栋商业及地库,总建筑面积132178.42m,居民户数
共900户,车位数量共901个。正式用电容量共7430KVA,其中居民用电容量为5800kVA,
要求单电源供电,公共用电容量100OKVA.,要求双电源供电,商业用电容量630KVA,要求
单电源供电。
城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张庄等城中村改造项目2号地、4号地、5号地供配电
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张庄等城中村改造项目2号地、4号地、5号地供配电
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
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
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投标单位注册的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
册证书(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截图,截图
需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为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如出现系统故障须提供系统查询故障截图或其他相关网站查询页),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注①项目经理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
身份兼任;②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证书扫描件、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和在投标单
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3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
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
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
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近一年(2023年度或2024年
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
以来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需显示开具时间,应在招标
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提
供承诺书,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2)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安全、质量等问题(提供承诺书,格式
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书,
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上述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2年01月01日-投标
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4)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
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上述对
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5)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
市【2024】52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
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
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注①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
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②上述查询信
息需提供查询截图包含查询日期,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若上述对
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或行贿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③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
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
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在投标单位(含投标
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
供劳动合同)和在投标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3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
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
证明)。如无委托代理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投标。(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04日00时00分到2025年08月0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4日9时00分至2025年8月8日
17时00分,潜在投标人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
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
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7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zzhkgggzy.cn:18082/)邮寄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7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zzhkgggzy.cn:18082/)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张庄等城中村改造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
展局(统计局)以2312-410173-04-01-49791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及专
项借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空港新城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咨智
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号地、4号地、5号地供配电工
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张庄等城中村改造项目2号地、4号地、5号地
供配电工程。
2.2项目编号:HKG-JS-202507024
2.3项目概况:2号地新建7栋住宅楼、3栋商业及地库,总建筑面积132178.42m,居民户
数共900户,车位数量共901个。正式用电容量共7430KVA,其中居民用电容量为5800kVA,
要求单电源供电,公共用电容量1000KVA.,要求双电源供电,商业用电容量630KVA,要求
单电源供电。
4号地新建6栋住宅楼、3栋商业、1栋幼儿园及地库,总建筑面积134908.85m,居民户数
共900户,车位数量共906个。正式用电容量共7800KVA,其中居民用电容量为6000kVA,
要求单电源供电,公共用电容量100OKVA,要求双电源供电,商业用电容量80OKVA,要求单
电源供电。
5号地新建7栋住宅楼、3栋商业及地库,总建筑面积133787.86m,居民户数共900户,
地下车位共906个。正式用电容量共7800KVA,其中居民用电容量为6000kVA,要求单电源
供电,公共用电容量100OKVA,要求双电源供电,商业用电容量80OKVA,要求单电源供电。
2.4建设地点:2号地位于郑州航空港区采文路南、荆州路东,4号地位于郑州航空港区大
德路南、纯如街东,5号地位于郑州航空港区大寨路北、纯如街东。
2.5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内电缆管线、供配电设备及附属设施等施工(详见界面划分)。
除施工外,还包含与供电部门的对接协调、办理停电、通电以及测试、维护和移交等一切手
续,并承担所有费用,此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包干使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配合项目充电桩规划核实,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充电桩配置,验收等事宜,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不再另行计价。现场已预留洞口出现局部剔凿,修补,投标单位自行解决,相关
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费用不再另行计取。具体施工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
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以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2.6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7质保期:2年。
2.8质量要求:合格,确保通过电力等相关部门验收并通电。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
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投标单位注册的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
册证书(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截图,截图
需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为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如出现系统故障须提供
系统查询故障截图或其他相关网站查询页),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注①项目经理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
身份兼任②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证书扫描件、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
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和在投标单
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3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
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
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
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近一年(2023年度或2024年
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
以来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需显示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提
供承诺书,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2)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安全、质量等问题(提供承诺书,格式
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书,
格式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注:上述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2年01月01日-投标
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4)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
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上述对
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5)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
市【2024】52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
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
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注①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
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②上述查询信
息需提供查询截图包含查询日期,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若上述对
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或行贿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③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
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
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在投标单位(含投标
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
供劳动合同)和在投标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3
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
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如无委托代理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投标。(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4日9时00分至2025年8月8日17时00分,
潜在投标人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
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
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
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27日9时00分,投
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
平台(http://www.zzhkgggzy.cn:18082/)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
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栏目内《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投标人应当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
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
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
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
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kctzgroup.com/)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不承担责任。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空港新城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迎宾大道金融广场8楼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371-89906897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26号楷林国际A座1801室
联系人:谢静文、张振琦
电话:0371-66310862
邮箱:zzzdgczx@126.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办公区A2号楼628室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371-86199628
邮
箱:gqjgkz@126.com
2025年8月1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空港新城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迎宾大道金融广场8楼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371-8990689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26号楷林国际A座1801室
联系人:谢静文、张振琦
电话:0371-66310862电子邮件:zzzdgczx@126.com
年通有限司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酒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