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河县2025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河县2025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已由阿勒泰地区水利局以阿地农饮字〔2025〕15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中央水利发展资金88%,自筹资金12%,招标人为青河县农村自来水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金泰首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位于阿勒泰地区青河县
2.2招标范围:本工程在已建农村供水水厂内,增加1套200g/h 电解法次氯酸钠发生器,3 套 100g/h 电解法次氯酸钠发生器,13 套50g/h电解法次氯酸钠发生器,1套30m3/h的过滤反渗透设备,1套10m3/h的过滤反渗透设备,1套便携式水质监测设备,并配套消毒间等其他配套设施。(详见招标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企业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如为经销商须提供(次氯酸钠发生器及过滤反渗透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有效授权书;
3.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含)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3承担过类似的项目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15日至9月05日在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5日10:30,地点为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河县农村自来水站
地址:青河县民主北路8号
邮政编码:836299
联系人:施俊婷
电话:0906-8830497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金泰首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迎宾路佰颂广场雲汐酒店6楼
邮政编码:836599
联系人:尚梦云
电话:18935826608
2025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