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万佛湖5A景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游船、快艇、水上游乐设备、观光车、保洁船采购项目第二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QT34152320255042-2
二、项目名称:舒城县万佛湖5A景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游船、快艇、水上游乐设备、观光车、保洁船采购项目第二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无锡东方高速艇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振胡北路68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贰佰叁拾伍万元整(23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11客位铝合金高速艇 品牌:东方 规格型号:915型 数量:5艘 单价:470000元/艘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锴、杨小妹、胡龙军、胡文岭、杜荣祥
六、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金额:2985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5.2分。
2.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舒城万佛湖水源保护和旅游管理委员会提出投诉,地址:舒城县万佛湖镇万佛湖景区游客中心,联系电话:0564-8535998 。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舒城万佛湖旅游管理实业有限公司、舒城县和瀚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舒城县万佛湖镇、舒城县梅河西路与万佛路交叉口相约河畔写字楼
联系方式:0564-8535998、0564-89580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舒城县建采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舒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联系方式:0564-85686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工
电 话:0564-8568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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