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招标文件三四标段: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为单位正式职员,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或2024年7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在工程项目合同履约过程中承包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如因特殊情况需更换的,应征得项目业主同意,并报属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为单位正式职员,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或2024年7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变更为: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为单位正式职员,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或2024年7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在工程项目合同履约过程中承包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如因特殊情况需更换的,应征得项目业主同意,并报属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为单位正式职员,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或2024年7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请各投标单位及时下载变更后投标文件查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