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122025000057
二、项目名称:食堂物资配送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执行标准 | 评审总得分 |
---|---|---|---|---|
成都宏业屠宰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办平安村3组 | 894,900.00元 | 食堂物资配送项目(百分比):89% | 93.22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宏业屠宰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22040000 | C22040000 餐饮服务 | 食堂物资配送项目 | 因系统固化原因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 因系统固化原因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 本项目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若上年度未出现违反本项目违约责任规定的条款情形,采购人续签下一年度的合同;若出现违反本项目违约责任规定的条款情形,采购人有权不予续签下一年度的合同。 | 因系统固化原因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肖磊(采购人代表)、张鑫、许曼曼、钟发明、李兴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847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情况:1、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894900元/年;2、采购品目名称:C22040000 餐饮服务;
二、监督管理部门:龙泉驿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4636986;
三、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成都市龙泉驿生态环境局食堂物资配送服务拟采购米、面、食用油、肉类、蔬菜、水果、禽蛋、冷冻品、干杂及副食品调料等食堂必备品配送服务。
(二)★配送食材及要求
1、大米
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大米质量标准和卫生标准,达到国家标准二级及以上标准;定期提供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包装袋应当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包装袋无破损。包装上注明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剩余质保期:产品在送达指定地点的保质期至少为产品质保期的三分之二。(自生产日期开始计算)
2、面:含面粉、面条。
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面粉质量标准和卫生标准,达到国家特一级面粉标准,相关证书齐全完备,定期提供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包装袋应当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包装袋无破损。包装上注明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剩余质保期:产品在送达指定地点的保质期至少为产品质保期的三分之二。(自生产日期开始计算)
3、食用油:含非转基因大豆调和油、纯菜籽油、非转基因压榨菜籽油等。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食用油质量标准和卫生标准,菜籽油须符合GB/T1536-2021《菜籽油》标准,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包装应当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一次性桶装,包装无破损。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剩余质保期:产品在送达指定地点的保质期至少为产品质保期的三分之二。(自生产日期开始计算)
4、肉类:含鲜猪肉、鲜牛肉、鲜兔肉、鸡肉、鸭肉、鱼类等。提供24小时内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无注水,优质新鲜,气味、色泽正常,弹性良好,分割标准,干净,无血污,无泥污,无碎肉、碎骨,肉边整齐,无寄生虫,无有害化学物质,严禁提供病、死或不良品种动物肉,冷冻不超过24小时。
5、蔬菜
优质新鲜,大小适当,饱满完好,色泽鲜亮,无虫害、花斑,无泥土,各品种农药残留不超标,不能残留其他有害化学物质,不能有枯烂,不能出水、霉变、腐烂,不能长芽(豆芽除外),土豆不能发青。
6、水果
果皮完整、色泽鲜亮、果实饱满、蒂部不干枯,成熟适度。果实坚实,水分足,皮不干缩、形态完整。表皮无斑点、腐烂,无虫咬、破伤及霉点。有瓜果的自然香味,无异味。
7、禽蛋
(1)产品规格:蛋壳光滑、干净,无破损,无沙壳、畸形、麻点;蛋黄蛋清界限分明;送货时间距产蛋时间不超过一周。
(2)产品质量:①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要求,保证质保期内新鲜、卫生、安全。②色泽:具有禽蛋固有的色泽。③组织形状:蛋壳清洁、无破裂,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橘黄色至橙红色,蛋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④气味:具有产品固有的气味,无异味。⑤杂质:无杂质,内容物不得有血块或其他组织异物。
(3)送货时出具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外地生鲜禽蛋应有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检疫(或检测)验讫标识。
8、冷冻品
供应冻品应符合国家绿色批发市场标准。外包装需完整、无破损、无不封口现象。冻品在解冻后,发现质量问题须退货。剩余质保期:产品在送达指定地点的保质期至少为产品质保期的三分之二。(自生产日期开始计算)
9、干杂及副食品调料
产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检验标准、随货有该批次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包装完好无损、外观无霉变、无斑点、无腐烂变质,有该物品独有的气味、无异味。须保证配送种类、品牌、规格,质量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包装完整、无任何破损、无挤压、无破碎、无异味、无任何表面附着物或衍生物。糖、盐、味精、酱油、醋等佐料具有相关产品检验报告。
(三)原材料配送要求
中标人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分包,并做好食品安全的保障工作。
1、配送单位必须按采购人订单配送,按规定时间送达采购人,严格进货检查以及整个配送过程的控制,确保采购人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2、配送单位提供的食品原材料是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
3、中标人在配送过程中要做好物资保鲜、保质措施,但不得喷洒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保鲜和保质。要严格仓储管理、出厂(库)检验确保绝对的卫生安全。
4、★配送单位需配备厢式配送专用车辆,需冷藏、冷冻的物资(如:鲜猪肉及副产品、冻分割猪肉、冻畜禽类、速冻半成品、水产水发、豆制品)配送时须配备专用冷藏设施(如冷藏车);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中标人需科学调配配送车辆,保证及时配送。
5、配送单位应建立送食材资出入库台账,配送人员要求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态度,及时响应采购人的合理诉求。配送措施和方式要适应季节的要求。
6、中标人应完善组织内分工,配送人员应具备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配送人员及配送车辆应严格遵守采购人相关管理规定。进入相关场所的配送人员必须自觉配合门卫人员的身份核实、安全检查、道路指引以及服从采购人的指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7、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公司资质证件、产品的质检报告、检疫报告等,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8、★食材的退换:
对于生鲜食材凡不能达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不予收货或要求换货,对于冰鲜(冷冻)类食材,采购人在解冻处理时发现食材质量问题,如非采购人造成,中标人应退换货品。
9、补(换)货要求:
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补货或换货要求时,应在两个小时之内按质、按量将食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10、采购人在合同期间内有权增减所需产品的品种及数量。中标人可向采购人推荐新的品种,是否使用由采购人决定。
11、采购人有权拒收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和要求中标人换货。
12、中标人货品到达后,采购人指定专人按要求验收产品,验收合格后办理送货单一式二联,双方签字认可,不合格产品由中标人负责及时补换。
13、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会同抽查食品来源、厂商制作场所及流程。
14、★配送费(含下货、搬运)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运输工具进入采购人指定地点,必须接受采购人统一指挥管理,发生任何人员与设施损伤,均由中标人承担责任。
15、★中标人所供食材有质量问题的,中标人未能及时采取措施,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6、★如因食用中标人提供的食品导致食品安全的事故发生,中标人需承担全额医药费用及赔偿,并应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7、★如遇天灾或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中标人需变更供货内容及时间,应事先征得采购人同意,由双方协调,按菜单调换,中标人不得私自更改菜品中货品。
18、★中标人因不能继续履约需解除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告知采购人,同时中标人需承担违约责任。
19、投标人做好食品安全的保障工作。
(1)投标人按要求配送,按规定时间送达,安全可靠。
(2)建立出入库台账。投标人对所供产品的食品安全负责,建立24小时监控体系,大米、菜籽油必须粘贴印有中标人详细信息的封条。所有配送产品在配送前,由中标人自行查验。所有产品进行入库登记备案,在出库前再次检查产品的有效期、包装等。大米、菜籽油留样保存一周。
(3)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并采用双人双锁管理。配送工作人员须具有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健康合格证明。
(4)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食品原材料统一配送工作督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食堂和中标人对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中标人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0、★食品安全责任:投标人承担因配送食品质量引起的食品安全等一切经济和相关法律责任。供应商需承诺中标后,为所配送的食材购买至少500万元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供应商承担因配送食材所引起的质量、食品安全等一切与人身、财产相关法律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鲜)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四)★原材料质量要求
1、原材料验收由采购方、供应方双方现场检验,对供应产品的质量无异议、数量确认无误后,双方在验收单上签字并各方留存。
2、蔬菜类必须保证新鲜、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
3、肉禽类必须出具加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合格证,畜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按相关质量标准分割、无毛、按压无水迹;禽肉类制品须肉面干净、无任何异味、无毛发、表皮处理清洁,大小统一、码放整齐。
4、水产类须保证鲜活(要求提前宰杀的除外)、无任何异味、按相关质量标准分割、大小基本统一。
5、定型包装产品须保证配送种类、品牌、规格,质量完全符合招标方要求,产品剩余有效保质期不得低于标识保质期的三分之二,包装完整、有SC编码、有动物检疫证明标识、无任何破损、无挤压、无破碎、无异味、无任何表面附着物或衍生物。
6、原材料在验收时有不符合要求的或物资验收时未发现物资问题,但在使用中发现有问题的,经确定为中标人责任的一律退回,中标人无条件按规定时间及时重新更换配送食材。
7、供应的食材能够索票索证和溯源,猪肉有检验检疫票证,且能溯源。
8、本项目中的米、面粉、食用油、鲜冻畜禽、水产水发、豆制品、面制品等中标人应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食品安全要求在供货时提供每批次的检验检疫票据和检测报告,未提供相关票据材料采购方即视该批次产品为不合格产品,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龙泉驿生态环境局
地址:龙泉驿区鸥鹏大道188号
联系方式:028-848530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世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观东三街158号6栋(德商天镜)20层2001
联系方式:028-610326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28-61032618
四川世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