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安康市综合档案馆迁建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将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在陕西德信招标有限公司(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凯森盛世B座四层或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城投中诚广场1403室)进行确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20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XZB-2025-1080
项目名称:安康市综合档案馆迁建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综合档案馆迁建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服务竞争性磋商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采购代理服务 | 安康市综合档案馆迁建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服务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服务期限按照甲乙双方合同约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综合档案馆迁建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服务竞争性磋商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综合档案馆迁建项目施工招标代理服务竞争性磋商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允许经营范围内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且无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进入安康市及外地在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诚信执业登记名单或者在安康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进行单项备案;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4)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担保函;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至今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并将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供应商红色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被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9)本次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0)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10日 至 2025年10月15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将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在陕西德信招标有限公司(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凯森盛世B座四层或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城投中诚广场1403室)进行确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20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档案馆会议室(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枣树巷2号)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0月20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档案馆会议室(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枣树巷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将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在陕西德信招标有限公司(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凯森盛世B座四层或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城投中诚广场1403室)进行确认。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档案馆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枣树巷2号
联系方式:0915-32378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德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凯森盛世B座四层
联系方式:029-82694900/0915-8190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清玺
电话:029-82694900/0915-8190998
陕西德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