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火炬高新区中山港街道市政道路灯箱广告牌经营权(第二次)公开拍卖公告
受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中山市正诚拍卖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星期五)下午3时00分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登录路径https://***/ border="1">
序号
拍卖标的
数量
经营权期限
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
竞价幅度(元)
是否有保留价
1
中山市火炬高新区中山港街道市政道路灯箱广告牌经营权
363个(详见附件清单)
10年
274140
55000
3000
否
六、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通过交易系统网上报名。
2、申请人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8日中午12时00分。交易系统自动识别截止时间,逾时将无法提交报名资料。提交报名资料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
3、有意参加拍卖的申请人请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 报名申请受理通过后,申请人方可进行竞买保证金缴纳。
七、竞买保证金缴纳
1、申请人可通过交易系统“保证金管理-缴纳保证金”栏目选择普通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担保(自然人参拍暂不可用)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需通过数字证书密钥进行验证操作。
2、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8日下午4时00分申请人须按照本公告规定和缴纳保证金通知书相关要求进行竞买保证金缴纳。申请人参拍多个标的的,须对应每个参拍标的逐个缴纳。
3、申请人选择通过普通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须在交易系统获取缴纳保证金通知书,并以对公账号转账方式(自然人参与竞拍,请以本人银行账户进行转账)将竞买保证金一次性足额汇入对应的缴纳保证金收款账号。
4、申请人选择通过电子保函担保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具体办理方法请参照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电子保函的出具时间视同于保证金缴纳时间。电子保函有效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若在有效期间内办理注销的,则在注销之日起失效。
5、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查看路径: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交易类型”查看“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综合交易系统部分)20240318”
(https://***/ ,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760-88230280。
十、拍卖标的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的经营权标的为中山市火炬高新区中山港街道范围内共计363块市政道路灯箱广告牌的经营权(具体位置、数量、规格、设施情况等详细信息详见附件《中山市火炬高新区中山港街道市政道路灯箱广告牌清单》)。
2、市政道路灯箱广告牌经营权期限十年,起止日期以与委托方签署的《中山市火炬高新区中山港街道市政道路灯箱广告牌经营权合同》为准。
3、拍卖成交款(十年经营权费)在与委托方签署《中山市火炬高新区中山港街道市政道路灯箱广告牌经营权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清,由委托方开具非税缴款通知书,以非税形式,将拍卖所得款项上交国库。
4、灯箱广告牌已建设完成,大部分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小部分处于损坏状态,全部灯箱广告牌(含损坏的)的修缮责任由买受人承担,委托方不承担此项责任及费用。
5、买受人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关于广告发布的法律法规,确保发布的广告内容真实、合法、健康,不含有虚假、误导、低俗、违法等内容,且广告发布形式符合城市市容管理要求,不得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居民正常生活及城市整体形象;发布广告前,应将广告内容及相关审批文件(如需要)提交委托方审核,经委托方确认合规后方可发布;
6、买受人负责标的灯箱广告牌在合同期限内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清洁、维修、更换损坏部件等,确保灯箱广告牌外观整洁、功能正常、安全稳固,避免因灯箱广告牌损坏、脱落等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失;若因维护不当导致灯箱广告牌出现故障或安全隐患,竞得人应在【24】小时内组织维修,逾期未维修的,委托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7、买受人应承担因广告经营活动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商注册登记费、税务费用、电费、广告制作费、维护维修材料费、人员管理费等;
8、买受人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经营权转让、出租、出借、质押给第三方,不得擅自改变标的灯箱广告牌的用途、位置、规格或进行主体结构改造;若因经营需要确需进行调整的,应提前【15】日向委托方提交书面申请及详细方案,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调整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9、合同期限内,若标的灯箱广告牌因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或第三方侵权造成损坏,买受人应及时通知委托方,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因第三方侵权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向第三方追偿,委托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10、买受人应制定标的灯箱广告牌日常维护保养计划,安排专业人员定期对灯箱广告牌进行检查、清洁、维修,确保灯箱广告牌:
(1)外观整洁,无污渍、破损、褪色等情况;
(2)照明设施正常工作,无灯光熄灭、闪烁等故障;
(3)结构稳固,无松动、倾斜、脱落等安全隐患;
(4)广告画面平整,无褶皱、破损、卷边等问题。
11、拍卖人已向竞买人充分告知竞买标的应承担的全部成本,成交后买受人须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款项:①成交价款;②拍卖佣金(按成交金额的5%计收);③拍卖公告费1250元/次;④灯箱广告牌修缮费用、日常管理维护费用、电费、网络费支出等一切费用⑤其他应由买受人承担的一切税、费。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拍卖标的按现状整体拍卖,标的详情请参照委托人提供的评估报告及资产清单。清单及评估报告书仅供参考,不作为标的交接依据。标的移交时以现场展示的现状为交接依据。竞买人须现场查看标的并自行评估标的价值,一旦参与竞买即视认可该标的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不得以此提出抗辩或拒付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
2、拍卖人对标的名称、数量、重量、规格、型号、品质等状况不作保证,提供的有关资料仅供参考,其实际状况以现场看样展示及相关部门的核定为准,如办理移交到买受人名下后出现差异的,拍卖成交总价及拍卖佣金不变,拍卖人、买受人互不追究对方责任。竞买人(买受人)须自行对标的进行调查了解并作出判断,拍卖成交后风险责任由买受人自负。
3、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如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瑕疵情形的,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及委托人不保证拍卖标的不具有其他未知的瑕疵。标的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自己的原因对拍卖标的现状及瑕疵产生错误认识和了解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拍卖人及委托人不因拍卖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所交纳的成交价款不因(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标的存在瑕疵等原因而退还。拍卖人充分告知竞买人有关拍卖标的的相关详情,竞买人应审慎考虑并自行决定自己的竞买行为,拍卖一经成交确认具有法律效力,买受人自愿承担投资风险产生的一切损失和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十二、保证金的退回
1、买受人保证金:拍卖成交的,待买受人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署《中山市火炬高新区中山港街道市政道路灯箱广告牌经营权合同》,并按约定缴纳拍卖成交款(十年经营权费)、拍卖公告费1250元以及拍卖佣金(按成交金额的5%),经委托人同意由拍卖人在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原路退回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
2、竞买人保证金: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由拍卖人于拍卖结束后在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原路退回。
十三、拍卖成交价款收取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于拍卖前缴纳的保证金不可用于抵扣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公告费、履约保证金(如有)等款项。买受人须于收到《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付清拍卖成交价款;买受人以转账的方式直接支付给委托人开具的《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中指定的中山市非税转账相应账户。委托人另有规定的,按委托人规定办理。
十四、拍卖佣金收取
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拍卖人支付拍卖成交价的5%作为拍卖佣金。拍卖人收款指定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中山市正诚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中山社保支行
账号:4846 0110 0018 0100 73743
十五、本次拍卖信息于 2025年12月10日刊登在《中山日报》(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44-0126) 。
十六、标的展示时间: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7日(电话预约)
十七、咨询电话、地址:
中山市正诚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60-88230280;
拍卖公司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三路体育街7号1-2层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D区。
中山市正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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