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普洱市
一、招标条件
本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委托档案整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9.8万元,招标人为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59.8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委托档案整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法院委托档案整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
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 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原件)。
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原件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材料。
5.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信用要求:供应商承诺其在截止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任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原件。
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制造商或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01日09时00分到2025年07月0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1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1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普洱市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机: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