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次变更信息(自动延期)
保证金交纳时间 | 2025年08月21日 21时30分00秒 变更为 2025年08月28日 21时30分00秒 |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08月21日 18时00分00秒 变更为 2025年08月28日 18时00分00秒 |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522508070 | 项目名称 | 智衍创新大厦1栋1楼S02号商铺 |
起始日期 | 2025年08月08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08月28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路与寮玉一路交汇处 |
面积/数量 | 127.04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房产(土地)证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5年 | 响应有效期 | 120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3个月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65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每2年递增8%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配套商业) |
履约条件 | 1.按时交纳租金、履约保证金等相关费用。 2.履行合同条款的各项约定。 3.若最终获得承租权,承租方应在深圳联交所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含补充协议),且签订租赁合同(含补充协议)的名称须与递交深圳联交所的资料一致,否则即视承租方违约。 4.招租底价不含物业管理费,管理费12元/平方米/月。 5.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二次消防验收、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 ||
其他补充说明 | 1.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取网络竞价(多轮报价)方式。 2.竞价增幅为人民币1元/平方米/月。 |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批准,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 5 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 2 周期。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无不良经营记录(不良经营记录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违失企业名单(黑名单)为准)。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单(www.gsxt.gov.cn);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7.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8.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个人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按指模):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5.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8月28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24,772.8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2025年08月28日 21时3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9层 |
联系人 | 吴小姐;杨小姐 | 联系方式 | 0755-26901834;0755-26409104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圳市元新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物业以现状出租,不允许转租、分租。 2.该商铺无法使用液化气及天然气。 3.本项目不得经营休闲娱乐(如:足浴服务、保健按摩、歌舞娱乐、棋牌、接待文艺演出)酒店、宾馆、或公寓行业。 4.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招租保证金,没收的招租保证金在扣除深圳联交所服务费用后,余额划转至深圳市元新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确定的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租赁合同的; (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 (4)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的。 5.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扣减或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无条件按要求补足: (1)拖欠租金的; (2)擅自更改物业用途,或者维修、装修过程中致使物业及其附属设备设施严重损坏的; (3)擅自终止或解除租赁合同的; (4)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出租方损失的。 6.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凭出租方开具的租赁押金收据原路原额返还;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他意向方凭深圳联交所出具的保证金收款凭证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7.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2个月首月租金。 8.租金支付方式:每月5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当月租金。 | ||
监督电话 | 0755-8369083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