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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科综合治疗台等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 2025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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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受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委托,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001]HJGS[GK]2025001、牙科综合治疗台等设备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牙科综合治疗台等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001]HJGS[GK]2025001

项目名称:牙科综合治疗台等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60,700.00元

采购包1(牙科综合治疗台):

采购包预算金额:666,4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666,400.00元

投标保证金: 6,664.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A02323300-口腔设备及器械牙科综合治疗台28(台)1、基本工作条件1.1额定电压:单相220V±10%,频率:50Hz±1Hz。 2、患者椅 2.1结构形式:医生操作台与患者椅为连体式设计。 ▲2.2通过角度传感器实现联动椅位记忆。 2.3靠背和坐垫符合人体工程学设计。 2.4座椅配备左右扶手,右扶手可旋转。 2.5座椅承重≥150kg。 2.6配置双关节头枕,能适应于轮椅病人的治疗。 2.7座垫面离地面高度最高位≥750mm,最低位≤400mm。 2.8配有软启动系统,使电动牙科椅柔性启停。 2.9具备安全保护功能,座椅下降过程中遇到阻力时,下降自动停止并小幅上升。666,4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

采购包2(牙科综合治疗台):

采购包预算金额:144,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44,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1,44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1A02323300-口腔设备及器械牙科综合治疗台4(台)1、基本工作条件 1.1额定电压:单相220V±10%,频率:50Hz±1Hz。 2、患者椅 2.1结构形式:医生操作台与患者椅为连体式设计。 2.2配置双关节头枕,能适应于轮椅病人的治疗。 ▲2.3坐垫和椅架无需工具可快速拆装。 2.4座椅配备左右扶手,右扶手可旋转。 2.5座椅承重≥150kg。 2.6具备安全保护功能,座椅下降过程中遇到阻力时,下降自动停止并小幅上升。 2.7座垫面离地面高度最高位≥800mm,最低位≤400mm。 ▲2.8升降和靠背运动具有联动补偿功能,患者无搓背感,采用柔性电机,实现柔性启停功能。 2.9椅背可调至急救位置,用于患者紧急治疗。144,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

采购包3(牙科综合治疗台):

采购包预算金额:88,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88,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88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3-1A02323300-口腔设备及器械牙科综合治疗台1(台)1、基本工作条件 1.1额定电压:单相220V±10%。 1.2频率:50Hz±1Hz。 2、患者椅 2.1结构形式:医生操作台与患者椅为连体式设计。 2.2椅身及靠背液压升降速度可调节,使用传感器控制牙椅升降及靠背。 2.3座椅配备左右扶手,右扶手可旋转。 2.4座椅承重≥130kg。 2.5配置双关节头枕,具有颈部支撑功能,伸缩调节,能适应于轮椅病人的治疗。 2.6座垫面离地面高度最高位≥750mm,最低位≤400mm。88,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

采购包4(根管预备机):

采购包预算金额:127,7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27,700.00元

投标保证金: 1,277.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4-1A02323300-口腔设备及器械根管长度测量仪8(台)▲1. 配置≥4英寸彩色液晶屏,分辨率≥800*480; 2.动画式屏幕显示,具备多种颜色指示锉针在根管中的轨迹; 3.采用数字信号测量技术,自动校准保证测量准确度; 4.配置有可充电锂电池; 5.屏幕可折叠,方便调整显示视角;20,800.00 工业
4-2A02323300-口腔设备及器械根管预备机14(台)1.采用无刷电机; 2. 可匹配市面上主流往复锉系统; ▲3. 采用实时反馈技术,对电机输出扭矩实时动态控制; ▲4. 往复步进调节单位:10° ; 1.配置有无线手柄; 6. 内置不少于7个程序组; 7. 正反往复转动角度调节范围:30-350度36,400.00 工业
4-3A02323300-口腔设备及器械根管充填携热器8(台)1.适用于根管治疗过程中的根管充填,通过给工作尖提供热能,切断牙胶尖并对牙胶 软化加压,达到根管充填治疗效果; 2.显示屏可设置为适应左手或者右手操作; 3.热熔牙胶加热和充填装置釆用无线设计; 4.具备快速升温、快速冷却功能; ▲5.热熔牙胶加热装置内置多种预设温度,至少在100℃--200℃范围内可调;60,000.00 工业
4-4A02323300-口腔设备及器械超声洁牙机7(台)1.具有洁牙、牙周治疗、根管荡洗等功能。 2. 手柄尾线采用高性能硅胶管。 3. 输出频率可自动跟踪。10,5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

采购包5(牙周治疗仪):

采购包预算金额:234,6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34,600.00元

投标保证金: 2,346.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5-1A02323300-口腔设备及器械牙周治疗仪12(台)▲1.输出的尖端主振动偏移:1um~100um 2.输出的尖端振动频率:28kHz~42kHz ▲3.输出的半偏移力: 0.1N~2N 4.尖端输出功率:3W~20W 5.进水压力:0.1bar~5bar(0.01MPa~0.5MPa) 6.工作模式:连续运行 7.使用年限:≥10年180,000.00 工业
5-2A02323300-口腔设备及器械光固化灯13(台)1. 可固化含 TPO、PPD 等新型光引发剂的树脂材料 ▲2.配置有OLED显示屏,具备中文显示界面 3.配备金属前接头,可实现 360°旋转 4.金属机身,表面耐划、抗摔54,6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采购包2: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采购包3: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采购包4: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采购包5: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

采购包2: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

采购包3: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

采购包4: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

采购包5: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若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适用,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以及《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7-20至 2025-07-25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8-11 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8层L(05)单元,0591-86216625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246号

联系方式:0591-837364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8层L(05)单元(813室)

联系方式:0591-862166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杰芬、冯曦、李晶

电话:0591-86216625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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