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肇公易土告字[2025]80号
经批准,受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委托,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网上拍卖方式出让1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有关要求
交易 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 用途 | 土地 净面积 (㎡) | 容积率 | 出让 年限(年) | 起叫价 |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XQ2025-14 | 广东肇庆工业园(大湾区生态科技产业园)XQ-LG04地块,科技二路西侧,地块编号为XQ-LG0401-E号 | 一类工业用地 | 34831.23 | ≥2.0 | 50 | 2247万元(含定金,以成交价的20%计算) | 450 | 50 |
(一)本宗地的能耗标准参照肇庆新区工业用地“标准地”控制性指标“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25吨标准煤/万元”执行。
(二)本宗地建设项目环境指标须按照肇庆新区发展规划局制定的《肇庆新区XQ-LG0401-E号地块环境指标汇总表》执行。
(三)该地块引入项目须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第十四项“机械”第11条“关键铸件”类别,是《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优先发展产业的通知》规定的优先发展产业。
(四)该宗地建设的产业用房必须是高标准厂房,投资强度大于280万元/亩。
(五)宗地内必配公用设施配套建设要求:
1、配套设施尽可能安排在建筑物室内。
2、公共开关房须临市政道路设置。
(六)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受让人6个月内必须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18个月内竣工。超过一年未动工建设的,按规定缴纳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由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七)成交价款即为该宗土地的出让价款,但不包括受让宗地的契税。
(八)受让人必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天内支付全部出让价款,竞得者所交的竞买保证金可充抵定金及宗地出让价款,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二、竞买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可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该宗地竞买人需要在竞得土地后与鼎湖区政府签署《肇庆新区XQ-LG0401-E号宗地开发利用监管协议》,签订后方可签订成交确认书,否则竞买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17时0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的到账时间为准)。
五、网上拍卖时间为2025年8月26日10时00分。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接受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二)有意参与竞买者应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的(新系统)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200/index)进行,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三)本次出让地块的所有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并支付。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实行资格后置审查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提交竞买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了竞买保证金后,须及时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系统确认保证金到账后,将自动默认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受托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及本公告相关附件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浏览、下载。
(六)竞买人如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所列条件有疑问的,应向肇庆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交易相关事项详见交易须知。
七、本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请有意参与竞买者密切留意。其它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
八、联系方式
(一)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
联系人:梁小姐、彭小姐
联系电话:0758-2109930
(二)肇庆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0758-2588392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