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师范学院高新校区15号学生宿舍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绵阳师范学院高新校区15号学生宿舍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绵阳科技城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绵科发改审批【2023】3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绵阳师范学院 ,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及学校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绵阳师范学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绵阳科技城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绵科发改审批【2023】3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建设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西路166号绵阳师范学院高新校区。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11300.00平方米,修建1栋9层学生宿舍,包含室内外水电、道路、绿化等配套附属工程。
2.4计划工期:5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60日历天,施工45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施工工作内容直至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以及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依据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和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各专业施工图设计以及全部的专项设计、专项论证、深化设计等;提供施工过程中的设计配合、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工作;配合进行相应成果的技术审查及行政审查备案等。
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所示范围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施工等工作;本工程建设周期全过程、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等工作;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中标人具体的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调整。
2.6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和(或)专业审图机构的审查。
(2)施工质量标准:施工及所有材料设备采购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行业、项目所在地现行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达到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设计单位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3)施工单位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3(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0平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业绩由联合体设计单位提供)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3(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0平米且合同金额不低于42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施工业绩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 2 家;(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 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5)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的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及本次投标活动。(6)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网址:http://ggzy.my.gov.cn)-“用户注册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4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绵阳师范学院
地址:绵阳市高新区绵兴西路166号
邮编:621000
联 系 人:魏老师
电话:0816-2576035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A座2707
邮编:610066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话:028-65018150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2025年5月14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5)《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期间20日的计算方法为:从招标公告发布的次日起算并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审核发布的时间为准(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不算在期间内)。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为2008年12月1日,期间届满的日期是2008年12月2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应该为2008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