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
2.线上报名要求:
(1)邮件主题(或标题)应写明“报名单位名称(全称)+项目名称”。
(2)邮件正文内容需单独写明可编辑的供应商全称、经办人姓名、电话、接收文件邮箱。
(3)报名资料均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4)供应商从提交资料并报名成功开始,超过12小时若没有收到磋商文件,应主动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核实情况,否则视为已收到磋商文件。
(5)公章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上名称一致,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直属(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变更为
2.线上报名要求:
(1)报名邮箱:987524170@[链接];
(2)邮件主题(或标题)应写明“报名单位名称(全称)+项目名称”。
(3)邮件正文内容需单独写明可编辑的供应商全称、经办人姓名、电话、接收文件邮箱。
(4)报名资料均需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5)供应商从提交资料并报名成功开始,超过12小时若没有收到磋商文件,应主动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核实情况,否则视为已收到磋商文件。
(6)公章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上名称一致,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直属(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其余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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