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河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检测、工程验收、工程结算审核与财务决算审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Z52632GC000102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河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检测、工程验收、工程结算审核与财务决算审计)”已由哈农复【2025】31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投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通河县农田项目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通河县项目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通河县。
2.2建设规模: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为11万亩,其中:新建3.44万亩,改造提升7.56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配电、地力提升等工程。
2.3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配电、地力提升等工程。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1月30日,总工期412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工程检测完成本项目检测工作等;工程验收项目开工后,现场进行过程验收,项目完成后进行初步验收;工程结算及财务决算审计,并提供报告等(具体以项目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4家(含4家)单位,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负责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
2.9最高投标限价:291.53万元(工程检测:63.56万元、工程验收104.45万元、工程结算与财务决算审计123.5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工程检测:投标人具备水利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含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量测共三大类)。
工程验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要求已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
工程结算: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财务决算: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且要求已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工程检测: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检测员证书或水利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工程验收负责人: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工程结算负责人:具备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
财务决算负责人: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
以上负责人须提供至投标文件截止日连续3个月(2025年6月-8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
3.3拟派项目班子其他人员最低要求:本次招标不对相关工作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但投标人必须根据本工程特点及相关规范、制度等自行配备各专业的其他人员。在项目进行过程中,根据工程情况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单位增加相关专业人员,中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相关专业本企业在职相关专业人员,酬金不予追加。
3.3信誉要求:
3.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项目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投标截止日起前3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EF%BC%89%E7%BD%91%E7%AB%99%E5%85%AC%E5%B8%83%E7%9A%84%E5%88%A4%E5%86%B3%E7%BB%93%E6%9E%9C%E4%B8%BA%E5%87%86%E3%80%82%EF%BC%89%E8%BF%9B%E8%A1%8C%E6%9F%A5%E8%AF%A2%EF%BC%8C%E5%A6%82%E6%9C%89%E8%A1%8C%E8%B4%BF%E7%8A%AF%E7%BD%AA%E8%AE%B0%E5%BD%95%E6%88%96%E5%8F%82%E4%B8%8E%E5%9B%B4%E6%A0%87%E4%B8%B2%E6%A0%87%E8%A1%8C%E4%B8%BA%EF%BC%8C%E4%B8%8D%E5%BE%97%E5%8F%82%E4%B8%8E%E6%9C%AC%E9%A1%B9%E7%9B%AE%E6%8A%95%E6%A0%87%EF%BC%88%E5%AE%A1%E6%9F%A5%E4%BB%A5%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4%B8%AD%E7%9A%84%E6%89%BF%E8%AF%BA%E4%B9%A6%E4%B8%BA%E5%87%86%EF%BC%8C%E6%97%A0%E9%9C%80%E6%8F%90%E4%BE%9B%E6%88%AA%E5%9B%BE%EF%BC%89%E3%80%82%3C/p%3E%3Cp%3E
3.3.2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审查以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书为准,无需提供截图)。
3.3.3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须承诺如中标将严格落实农民工权益保障相关文件要求,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格式自拟)。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由于违法、违规行为及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而受到省有关部门处罚的企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不得参加招投标活动,如参加招投标活动并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14时00分至2025年9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9时3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0日9时30分。
7.3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9.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通河县项目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51-57436101
招 标 人:通河县农田项目服务中心
地址:通河县
联 系 人:石雷
电话:15104686266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联 系 人:陈永久
联系电话:0451-81888888、17745649000
电子邮箱:975989795@qq.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