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监管局高新区2025年市政道路维护维修工程(一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高新政采招标-2025-13 | |||||||||||||||
| 2、项目名称: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监管局高新区2025年市政道路维护维修工程(一期)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2,389,659.87元 | |||||||||||||||
| 最高限价:2389659.87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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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1)项目建设规模:牧野大道(科隆大道-南环路)对现状沥青面层铣刨加铺23020㎡,局部坑槽挖补3000㎡,裂缝处理1300m,施划道路标线600㎡;午阳路(振中街-工程处门口)对现状沥青面层铣刨后加铺2550㎡,局部坑槽挖补970㎡,施划道路标线150㎡;对六处路面脱空部位进行灌浆125m3。 (2)建设地点:新乡高新区; (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施工及质保期内保修; (4)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质量要求:合格; | |||||||||||||||
| 6、合同履行期限:300日历天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1)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中小企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并电子签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2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须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3.3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时提供2022年度至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果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须提供自企业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截图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2)其他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开标时间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 |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 1.时间:2025年11月27日 至 2025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 3.方式:凭企业CA锁或标证通扫码登录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 |||||||||||||||
| 4.售价:0元 |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5年12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5年12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资智采》和《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评标与定标 1.评标和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法”。 2.评定分离:是指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环节。评标环节,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独立开展评标,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环节,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自主确定中标人。 3.定标时间: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10日内完成定标工作。 4.定标地点:定标会议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流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不能按时完成定标工作的,应当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5.定标会议具体时间及地点以中标候选人公示为准。受理监督的单位及联系电话: 6.监督单位: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局 地址:新乡高新区火炬园 电话:0373-3539980 7.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陆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按照《智能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及视频》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使用标证通的,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扫描二维码进行解密;使用CA证书的,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0512-58188538。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 (说明:1.投标人须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标证通或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前往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及“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安装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河南省版)前,请务必将电脑中安装的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乡版)完全卸载。)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监管局 | |||||||||||||||
| 地址:新乡高新区开元路 | |||||||||||||||
| 联系人:李坤 | |||||||||||||||
| 联系方式:15937357070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乾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新乡市东明大道碧桂园时代城11-2904 | |||||||||||||||
| 联系人:张校海 | |||||||||||||||
| 联系方式:16637362322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张校海 | |||||||||||||||
| 联系方式:166373623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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