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有灯塔市铧子林场松材线虫疫木砍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081-00179
项目名称:国有灯塔市铧子林场松材线虫疫木砍伐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68640
最高限价(元):768640
采购需求:查看
1、根据除害处理要求,将疫木采伐并运至指定粉碎现场进行粉碎处理,粉碎最大粒径不得超过1厘米,削片厚度不得超过0.6厘米。
2、采伐现场所余枝梢及大于1厘米以上的枝条全部清出现场,运送至粉碎现场进行粉碎,粉碎最大粒径不得超过1厘米,削片厚度不得超过0.6厘米。或焚烧。
3、伐桩高度不得超过5厘米。
4、在采伐、运输过程中如有侵犯其他林权所有者权益,中标供应商自行协商具体补偿事宜。
5、疫木采伐数量为4804棵。
| 小地名 | 林班 | 小班 | 株数(株) |
| 桂家岭 | 7 | 2 | 266 |
| 桂家东沟 | 7 | 3-1 | 362 |
| 黄家坟 | 7 | 5 | 1414 |
| 桂家东沟 | 7 | 3.1 | 199 |
| 黄家坟 | 7 | 5.1 | 51 |
| 桂家刘家坟 | 7 | 6 | 934 |
| 桂家东沟 | 7 | 7 | 1362 |
| 桂家东沟 | 7 | 8-1 | 33 |
| 桂家东沟 | 7 | 8 | 183 |
| 合计 | 4804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29日17时00分至2026年01月0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01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电子评审系统上传。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国有灯塔市铧子林场
地 址: 灯塔市铧子镇唐家村
联系方式:0419-83461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永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华路东三里街75-16号网点
联系方式:0419-3133339
邮箱地址:674836382@qq.com
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玉迪、刘畅
电 话:0419-3133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