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新沙港区1-5号泊位改扩建工程
钢管桩加工制作及运输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州港新沙港区1-5号泊位改扩建工程钢管桩加工制作及运输服务采购招标人为 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 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钢管桩加工制作及运输服务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广州港新沙港区 1-5 号泊位改扩建工程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疏浚工程、水工建筑物工程、排水工程、环保工程、智慧港口、导航工程、大临工程(含施工期通航安全保障)。本项目分段施工分段验收,施工初步分为 5 个分段,码头改造为 4 个分段,港池疏浚作为 1 个分段。码头改造分段施工的四个区域分别为改扩建1#泊位 261m 范围、改扩建 2#泊位 250m 范围、改扩建 3#泊位 250m 范围、改扩建 4#泊位261m 范围。单位工程验收按改建后 4 个泊位的单个泊位验收。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1.2米直径钢管桩加工制作(工程量9383.32吨,共830根)、锁扣制安470.73吨,桩端处理830根,陆上及水上运输,详见图纸,招标图纸并非最终版图纸,最终加工图纸以项目部通知为准。原材料由招标人提供。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资质, 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 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1 月25 日 12 时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公户进行汇款,缴纳采购文件费用后,将付款凭证于 2025年11月23日12:00时前(具体以系统公告时间结束时间为准)发至邮箱 313324958@qq.com ,并致电采购联系人确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邮件标题栏填写“ (供应商名称) 包件 (招标名称)标书费用”)方能下载采购文件。购买采购文件及投标保证金(如有)的费用请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新会分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马甸支行。
帐 号:01-10-000063-11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5 日 12 时 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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