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理工大学花溪校区电气工程专业实验室改造(第三实验楼C101)答疑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重庆理工大学花溪校区电气工程专业实验室改造(第三实验楼C101)”项目答疑补遗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1:工程保函业务广告……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
问题2:电气工程脚手架措施费没价格啊?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本项目设分部分项清单综合单价限价,措施费未设限价。
问题3:各潜在投标人:近期……
答:该问题与本项目无关。
问题4:根据重庆现行文件规定8月1日过后,全面实行异地评标方式,本项目是否异地评标?
答:本项目不采用异地评标。
问题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为什么不加入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本次工程为电气工程,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更对口,更专业。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地面及墙面等拆除,新建页岩砖墙体,新建玻璃隔断,墙面、地面及厕所天棚改造,电气安装改造等,非输变电工程。
问题6:请问招标人,现在合理低价实施以来,异常低价警戒线设置没有统一标准,合理低价还是最低价中标,并且取消了低价风险担保的要求,导致中标人违约成本较低。招标人拿什么来约束及保障低价中标的项目质量、工期等等一系列的要求。是否可考虑采用其他方式,例如继续采用低价风险担保或采用差额担保(最高限价减去中标价减履约担保金额)的方式提高项目实施主体的违约成本,以约束合理低价中标的项目从而保证项目能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本项目招标文件按照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5年版)》编制,相关条款设置符合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规定。
二、补遗部分
1、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土建工程”中“3mm环氧自流平地面”项(项目编码:011101005001)的综合单价最高限价由113.49元更正为:67.53元。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中的条款作如下更正:
 原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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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后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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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4.1 付款周期 
 合同签订后,发包人在开工前按签约合同价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50%支付承包人,用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建设。其余工程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支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及对应的税金后)的85%,待结算审计后28天内,发包人支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 97%,剩余3%作为质保金,项目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返还质保金的80%,剩余的20%质保金在防水防漏5年质保期满后无息返还。付款前,承包人需提供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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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4.1 付款周期 
 合同签订后,发包人在开工前按签约合同价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50%支付承包人,用于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建设。其余工程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支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及对应的税金后)的80%,待结算审计后28天内,发包人支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 97%,剩余3%作为质保金,项目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返还质保金的80%,剩余的20%质保金在防水防漏5年质保期满后无息返还。付款前,承包人需提供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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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2.1.3竣工结算价 
 以发包人会同监理人、承包人根据有效资料共同确定竣工结算金额作为合同竣工结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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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2.1.3竣工结算价 
 以发包人会同监理人、承包人根据有效资料共同确定竣工结算金额作为合同竣工结算价。 
 工程的最终结算,以发包人审计审定为准。送审结算经社会审计机构审核,其审减额超过送审金额 3%的,超出部分的审计费由承包人支付。送审结算经发包人审计部门审核,其审减额超过送审金额3%的,承包人支付审减额的2.5%。以上金额由学校财务处在工程款中代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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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答疑补遗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补遗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本答疑补遗文件,无论下载与否均视为投标人已全部知晓。
招标人:重庆理工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3日
[50000120251027025010101].CQCF
工程量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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