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厦门空管站厦门新机场中继链路租用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线下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FZ2026-XM0626
项目名称:厦门空管站厦门新机场中继链路租用服务
预算金额: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继链路服务线路数量共计裸光纤2条,200M线路1条,100M线路12条,50M线路4条,40M线路1条,30M线路2条,20M线路15条,10M线路3条,4M线路4条,2M线路11条,总计55条。两个采购包的线路情况如下:
采购包1:共计裸光纤1条,200M线路1条,100M线路7条,50M线路4条,40M线路1条,30M线路1条,20M线路8条,10M线路2条,4M线路2条,2M线路10条,总计37条。
采购包2:共计裸光纤1条,100M线路5条,30M线路1条,20M线路7条,10M线路1条,4M线路2条,2M线路1条,总计18条。
(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项目编号:JXFZ2026-XM0626
采购包1:JXFZ2026-XM0626/01
采购包2:JXFZ2026-XM0626/02
预算金额:人民币3,000,000.00元/年;
其中:采购包1预算金额:人民币2,050,000.00元/年;
采购包2预算金额:人民币950,000.00元/年。
最高限价:人民币3,000,000.00元/年;
其中:采购包1最高限价:人民币2,050,000.00元/年;
采购包2最高限价:人民币950,000.00元/年。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本项目属于采购需求具有相对固定性、延续性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服务项目,在预算资金有保障、服务价格不变的前提下,采购单位可向中标人延续采购,原合同与延续合同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采购包1、采购包2均适用以下条款: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单位授权书 |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2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授权/委托其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招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及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以书面形式明确授权分支机构有权代表其参与与本项目招标有关的一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签署并履行合同条款,格式自拟,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
3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4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5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6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7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8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
9 | 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 |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第五章。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
采购包1:本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采购包2:本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或投标人总公司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除总公司出具给该分支机构的授权书需总公司加盖公章外,其他投标人公章可加盖分支机构公章或总公司公章。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14日 至 2026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线下获取)
方式:线下获取,202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至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纸质版招标文件人民币200元/包(电子版免费),以上招标文件售价为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售后不退。未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报名如遇问题请联系吴小姐,电话:0592-5856269)。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66号轻工大厦9层01单元之二)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代理质疑受理联系人:林丁勇;联系电话:0592-5856995;邮箱:lindingyong@[链接];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66号轻工大厦9层01单元之二;采购人异议受理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592-570631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民用航空厦门空中交通管理站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翔云一路60号
联系方式:朱伟0592-57065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66号轻工大厦9层01单元之二
联系方式:郑澍0592-58567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澍
电 话: 0592-5856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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