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偃师区首阳山街道办事处2026年偃师区首阳山街道沟口头等3个村道路提升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6-91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首阳山街道办事处2026年偃师区首阳山街道沟口头等3个村道路提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9月10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9月23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偃师政采磋商(2026)0093号-1 | 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河南沣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 25 号楼 1 单元 1122 | 7900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84.49 |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邱华艳、李雪吟、尚少莉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考《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88%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8342.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纸质版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电子版成交通知书须在洛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符合采购文件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洛阳市偃师区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偃师区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716599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称:洛阳市偃师区首阳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洛阳市偃师区G310与镇南路交叉口西北方向100米
联系人:秦先生
联系方式:15539733231
2、代理机构:
名称: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863创智广场1号楼1002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9-63536093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9-63536093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