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荷坳至深圳机场段改扩建工程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44030920190531001044)一、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荷坳至深圳机场段改扩建工程
项目编号:44030920190531001
资金来源和资金来源构成:其他:100.00%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荷坳至深圳机场段改扩建工程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44030920190531001044
工程类型:其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是否场外项目:否
行政监督部门: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二、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07-04 09:00:00至2025-07-24 09:00:00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25-07-14 09:00:00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25-07-19 09:00:00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备注 |
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单位名称 | 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通讯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大道机荷改扩建项目管理处 | |
经办人 | 王工 | |
办公电话 | 0755-36878526 | |
电子邮箱 | wangbz@sz-expressway.com | |
招标代理 | 单位名称 | 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王东方、王波、马定柱、徐文文、刘建成、余晓云 | |
办公电话 | 83881626 | |
手机号码 | 18664349517 | |
电子邮箱 | wangbo@uho.cn |
四、详细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 | 本次招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试验检测服务内容:第1合同段:(一)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荷坳至深圳机场段改扩建工程地面层项目起点桩号~DK21+100、立体层左幅ZK4+500~ZK20+907.1、立体层右幅K3+986.939~YK21+043.1桩号范围内的(不含涉铁部分)试验检测工作。(二)地面层项目起点桩号~终点桩号、立体层左幅ZK4+500~终点桩号、立体层右幅K3+986.939~终点桩号范围内的房建工程(包括2个集中住宿区及1个服务区)试验检测工作。(三)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服务工作包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服务(不含交(竣)工试验检测),根据合同要求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原材料、构件、半成品、成品和工程实体等开展试验检测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 4723.6629万元 | |
工程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 | |
拟采用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
拟采用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线上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07-24 09:0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
其他资质要求 | 具有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证书或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甲级证书。其它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2、受到深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暂停承接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工程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招标人将在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环节时对参与投标的企业及其项目负责人进行核查,确认其是否受到深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红色警示且当前正处于警示期内。若核查结果显示存在此类情况,将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资格。本工程已入围Q(15-20家)的投标人,若被红色警示且处于警示期内的,招标人将在评标环节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且不补录入围投标人数量。因上述情况导致最终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单位少于3名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3、本工程如已完成入围环节,无论何种原因淘汰已入围投标人的,均不补录入围投标人数量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1)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2)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3)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4)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5)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特别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持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 |
业绩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
其他 | 详见招标文件 | |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详见招标文件 | |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详见招标文件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次招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试验检测服务内容:第2合同段:(一)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荷坳至深圳机场段改扩建工程地面层DK21+100~项目终点桩号;立体层左幅ZK20+907.1~立体层左幅终点桩号、立体层右幅YK21+043.1~立体层右幅重点桩号范围内的(不含涉铁部分)的:1、地面层路基、路面(含伸缩缝、交安设施)、桥涵、隧道(含消防、外接水、装修装饰等)、通道、供配电及照明工程的试验检测工作;2、立体层路基、路面(含伸缩缝、交安设施)、桥涵、隧道(含消防、外接水、装修装饰等)、通道、供配电的试验检测工作;3、地面层与立体层共有环保工程、匝道站小型管理用房、水泵房等配套附属设施用房(不包括收费广场及收费雨棚工程)、地方道路改路、改河及拓河(如有)、管线改迁(不含110KV及以上电力线改迁、(次)高压燃气改迁)的试验检测工作。(二)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服务工作包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服务(不含交(竣)工试验检测),根据合同要求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原材料、构件、半成品、成品和工程实体等开展试验检测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 4794.7116万元 | |
工程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 | |
拟采用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
拟采用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线上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07-24 09:00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
其他资质要求 | 具有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证书或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甲级证书。其它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2、受到深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暂停承接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工程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招标人将在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环节时对参与投标的企业及其项目负责人进行核查,确认其是否受到深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红色警示且当前正处于警示期内。若核查结果显示存在此类情况,将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资格。本工程已入围Q(15-20家)的投标人,若被红色警示且处于警示期内的,招标人将在评标环节取消其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且不补录入围投标人数量。因上述情况导致最终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单位少于3名时,招标人将重新招标。3、本工程如已完成入围环节,无论何种原因淘汰已入围投标人的,均不补录入围投标人数量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1)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2)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3)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4)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5)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特别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持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 |
业绩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
其他 | 详见招标文件 | |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详见招标文件 | |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附件信息
序号 | 文件名 |
温馨提示
1.本项目招标工作在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行,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注意以下事项:
(1)请通过以下链接(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进入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若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请通过以下链接(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进入系统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已经完成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需通过以下链接(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
(3)投标文件需使用新建设工程投标工具进行编制,请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工具下载模块下载
(https://www.szggzy.com/jyfw/details.html?contentId=2159236)(4)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模块,(https://www.szggzy.com/jyfw/jsgc-details.html?contentId=2159235&siteId=1),或咨询热线0755-36568999转2(服务时间9:00-12:00 14:00-18:00)、0755-88653390(服务时间18:00-24:00)
2.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5.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bszn3)。
6.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7.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8.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9.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公告(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主体)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10.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11.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