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政务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舒城县政务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已由 舒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舒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舒城县政务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舒发改审批〔2025〕27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舒城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舒城县数据资源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编号:E341523001003654001
2.2 建设地点:舒城县汤池路与陈三堰路交叉口原开发区管委会院内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县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改造工程,改造大楼建筑面积约3252平方米,占地面积860平方米,配套办公区位于中心园区的对面老开发办公楼6楼,建筑面积约904平方米,项目改造建筑面积合计约4156平方米,主要内容包含新址整体环境改造提升、弱电配套工程、大厅管理建设、政务外网机房搬迁、老开发区6楼办公改造等,以满足政务服务大厅的需求和正常运行;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装饰装修、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引导布展、硬件设备采购、成品软件采购、对接实施服务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初步设计文本及概算。项目总投资约677.38万元。
2.4 计划工期:总工期6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5日历天(包含勘察、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项(业)工程设计及与设计相关的服务),施工工期45日历天(包含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及相关技术服务等)。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模式发包,即交付时完成工程范围内所有内容,功能齐全,确保使用。设计服务内容:本项目各专业涉及的全部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审查备案)工作及后续相关服务(现场设计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采购部分: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范围及内容:本项目施工按照经招标人确认的设计方案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及最终交付以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中标人具体的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④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需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与义务。联合体成员组成数量不得超过3家,共同承担设计任务、施工任务。联合体协议中分工明确,同一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满足3.1中相对应的施工资质,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须具备满足3.1中相对应的设计资质,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
3.3 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同施工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要求: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 。
(3)施工负责人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B证,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由建造师本人在个人签名栏手写本人签名(证书无个人签名栏的除外),否则该证书无效。
(4)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以上人员在投标单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注:①近半年指自开标时间所在月份(含当月)往前追溯六个月。②截止开标时间,企业成立或新增本专业资质时间不足3个月的,社保须于企业成立之月或资质核准之月起缴纳且不少于1个月。③退休人员符合执业年限要求的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
(5)以上人员允许兼职,兼职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其他岗位不允许兼职。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六安市及其所辖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可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查阅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投标人从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免费下载。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8:00至11:30分,14:30至17时30分)拨打电话:400-998-000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30日09时00分,递交方式为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
5.2 逾期递交或未按规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受理异议人)
招标人:舒城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地 址:舒城县梅河路与春秋路交叉口
邮 编:231310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564-8677201
10.2 招标代理机构(受理异议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国建招标造价有限公司
地 址:舒城县城关镇广进玖富广场3号楼10层
邮 编:231310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64-8689920
10.3 电子交易系统
名 称: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
电 话:0512-58188516
10.4 电子服务系统
名 称: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 话:0512-58188516
10.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电 话:0564-8568623
8.其他注意事项
8.1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
8.2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常驻现场,每月不少于22天,招标人按规定进行考勤。
8.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网上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进行解密,采取网上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引―交易微课堂”栏目中“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解密时间:解密程序开始后每个投标人均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提前准备好电脑、耳麦等相关设备,确保开标顺利进行,如因设备造成的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13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保证金账户或提供投标保证金保函、保证保险,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取消投标资格。
8.5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2%,由招标人负责对履约保证金进行管理。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同时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完成合同在线签订与公开。中标人应按规定办理保障农民工工资相关证明材料,对于不按规定办理的,招标人将扣除每期应付工程款的人工费部分不予拨付,直至办理完成,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规定处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持现金、保函(纸质、电子)、保证保险等方式。
8.6投标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17时00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2025年10月30日09时00分。
8.7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网上(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答复,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义务自行查询,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凡在评审过程中涉及到的任何评审争议均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解释为准。
8.8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9016/TPBidder)%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3%80%81%E8%A1%A5%E5%85%85%E5%85%AC%E5%91%8A%E3%80%81%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92%8C%E6%BE%84%E6%B8%85%E6%96%87%E4%BB%B6%E7%AD%89%E8%B5%84%E6%96%99%E3%80%82%3C/p%3E%3Cp%3E
8.9投标人自行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用户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委托代理人信息、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和获奖等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更新、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联系电话:010-86483801转5-2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联系电话:0512-58188516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CA证书办理机构:
安徽CA(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615-8899
CFCA(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66085508
8.10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以投标文件编入的信息原件扫描件为评审依据。编入投标文件的各种证书、证照、证明、文件、业绩、奖项、荣誉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的原件,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均由投标人负责,编入投标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否则按投标无效或废标处理。
8.11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