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民政厅就“全国社会组织助力海南自贸港产业协同共建行动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全国社会组织助力海南自贸港产业协同共建行动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为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拟邀请具有广泛行业影响力的全国性社会组织赴海南开展实地考察与精准对接,有效激活市场资源,推动产业发展。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评分标准见附件)。
(四)预算金额:10万元。
(五)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月底前。
二、采购需求内容
(一)供应商资质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5.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信用中国”信息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6.具有承担该委托业务的能力和业绩(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投标或分包、转包。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项目主要内容及要求
1.宣传发动:精准触达并有效动员至少30家以上具有行业影响力和会员规模的全国性社会组织参与本项目。
2.考察活动组织与实施:负责策划、组织不少于2天(含报到)的“全国社会组织海南考察团”活动。提供全程的专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行程策划、落地接待、会议组织、政策解读、园区与企业参访、政企对接会等,确保考察活动专业、高效、有序。
3.精准对接与落地服务:在考察基础上,针对有明确投资意向的社会组织及其会员企业,组织专项的、小范围的精准对接会。提供必要的落地咨询与跟进服务,协助解决集群落地的前期问题,推动至少达成10个明确的合作意向。
4.成果固化:项目结束后,提交全面的项目成果报告,详细列明动员的社会组织名单、达成的合作意向、潜在的产业集群项目及后续工作建议。
三、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1日。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递交时间:截止2025年11月21日18:00前。
(二)递交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海南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125办公室。
(三)材料要求:响应文件装订成册,须密封。
1.符合“供应商资质条件要求”的佐证材料。
2.对照《全国社会组织助力海南自贸港产业协同共建行动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评分标准》所列评分细则,形成的竞标材料。
(四)开(评)标时间、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六、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 称:海南省民政厅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
联系人:杜女士
电 话:(0898)68523237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