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天泽众德招标有限公司受宁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应急装备物资储备银川库项目(仓储设施设备)采购安装工程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应急装备物资储备银川库项目(仓储设施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池助理
项目联系电话:0951-505763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采购单位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16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池助理0951-505763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天泽众德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呼和巴拉、苏冬梅0951-561007715595565969
代理机构地址: 宁夏银川市虹桥路天源财汇中心A座14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1.征集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应急装备物资储备银川库项目(仓储设施设备)采购安装工程已由国家消防救援局以《关于国家应急物资储备银川库建设项目结余资金使用事项的批复》批准,项目业主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现对该项目技术指标、建设周期、服务条款等内容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进行意见征求。
2.项目概况及征集要求:
2.1建设地点:银川市贺兰县
2.2项目概况及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在已建成的 1#消防物资储备库内,1#消防物资储备库为戊类仓库,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框架结构,地上一层,建筑高度为 10.80m(室外地坪至女儿墙顶),室内外高差为 0.30m。 1#消防物资储备库仓储区建筑面积约 2000 ㎡,1#消防物资储备库根据货物存放形式布设为横梁货架区、巧固架区及堆垛区。
2.3征求意见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方案是否完整、合理、对建设方案有无修改、调整建议;采购内容技术要求有无描述错误、有无歧视性或排他性、有无限制性和指向性;本项目预算金额为230万元,预算是否合理;是否唯一供应商以及相关检验、认证、市场占有率等情况。
2.4征求意见反馈方式:
征求意见以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征求意见反馈时间为自发布征集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08月28日止。请各单位于按照公告相关要求于2025年08月28日17:00前将加盖公章的意见反馈表PDF和word电子档发送至指定邮箱(nxtzzd@163.com)。
3.相关要求
3.1.征求意见反馈整理要求:各单位反馈的意见资料,均归档为一个主文件夹,此文件夹以“公司全称”命名。主文件夹下子文件夹以子项目名称命名,子文件夹下按照标包产品清单顺序提供相应资料,资料名称为公司名称或简称-装备名称-文件内容。
3.2.提供资料相关要求:各单位提供的产品资料应真实准确,PDF版本和word版本应完全一致。PDF版本为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内容清晰。如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等不诚信行为,将纳入总队黑名单。
3.3.其他要求:共同建立良好的政商交往环境,项目意见征集及后续招标采购工作期间,总队不接受来访介绍、产品测试、私下交流等行为。意见征集资料均以规定时间内发送到指定邮箱为准,其他递交方式均不接受。
4.征求意见截止时间:
2025年08月28日17:00(北京时间)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3.1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08月21日至2025年08月28日
3.2反馈意见的单位应以客观、审慎的态度,按照附件内容一一对应如实反馈异议内容,并提供相关印证资料。各方所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进一步完善招标供货需求的参考,采纳与否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后续招标活动,招标人不做口头或书面回复,最终技术要求及供货要求相关内容以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3.3本次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