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423]FJTL[CS]2025001
二、项目名称:清流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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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联合体成员: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 |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蒋王庙街8号 | 1,850,000.00元 | 98.95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清流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项目):
服务类(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联合体成员: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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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清流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项目 | 清流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项目 | (1)编制《清流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2)申报清流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 按采购文件要求完成项目所有工作内容 | 按招标文件执行 | 项 | 符合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市)建设指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建设指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的通知(环办生态〔2024〕4号))以及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申报通知等有关文件。 | 1,850,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万苏芳 |
评审专家: | 廖明武 、郑林森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5%收取,100万元~500万元的部分按1.1%收取。中标人应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叁仟元的按叁仟元整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缴后不退。中标服务费专户:开户名:福建天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帐 号:8111301013200480017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清流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项目:2.43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三明市清流生态环境局
地址: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8幢
联系方式:0598-5321141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天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东安路399号锦绣家园2幢205室
联系方式:189059899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廖
电话:18905989971
福建天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