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宁陕县东河鱼塘段挡墙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陕县城关镇子午路155号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事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2月03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ZCS-2026-010
项目名称:宁陕县东河鱼塘段挡墙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9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宁陕县东河鱼塘段挡墙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59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91,243.48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595000.00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95,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陕县东河鱼塘段挡墙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陕县东河鱼塘段挡墙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须提供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以上(含二级)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承诺书。(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3个月的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8)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1月22日 至 2026年01月28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宁陕县城关镇子午路155号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事处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2月03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宁陕县城关镇子午路155号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事处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2月03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宁陕县城关镇子午路155号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事处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出示获取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供应商出具的对获取人的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以及获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不提供邮寄,须现场领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宁陕县城关镇子午路9号豪迈客运中心4楼
联系方式:158091568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陕县城关镇子午路155号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事处
联系方式:173491699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话:17349169996
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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