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HZB2025-J-03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阎良区2025年度土地征收储备供应计划编制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2-09 14:00:00,更正为:2025-12-11 14: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12-09 14:00:00,更正为:2025-12-11 14:0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二)特别注意:
1、为顺利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试点应用工作,供应商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响应文件,同时,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单位需线下单独提供1份纸质响应文件(内容需与系统上传签字盖章版响应文件一致)。
2、关于弃标的说明:根据《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文第16条规定,供应商登记免费领取采购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投标,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应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若您因为一些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本次采购 活动,请您务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yuanhuazhaobiao@126.com告知我们,以便我们正常开展后期工作,同时也避免再次打扰您,感谢您的配合。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阎良分局
地址:阎良区凤凰东路3号
联系方式:135724382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远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沁水路草北社区办公楼2楼
联系方式:02983231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娟 晁曼
电话:02983231898
陕西远华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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