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浙建航招2025 025号(招标文件编号:浙建航招2025 025号)
二、项目名称:丽水海关人民街办公区配电房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联合体牵头人:丽水市普明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方:丽水市莲都区绿能普源电力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丽水市天宁工业区178号
中标(成交)金额:220.1357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工程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
1 | 联合体牵头人:丽水市普明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方:丽水市莲都区绿能普源电力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 丽水海关人民街办公区配电房改造项目 | 本工程为丽水海关人民街办公区配电房改造项目。维修改造面积136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10kV电源外线改造、变配电室改造等 | 在2025年11月20日前完成 | 吴昢昢 | 二级建造师,浙2332018202308145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晓红、邱忠表、李清、周小强、张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代理费用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计费管理暂行办公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8409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公示时间: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7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丽水海关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街597号
联系方式:翁宇飞0578-2305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万丰北路72号金贸大厦1210
联系方式:潘丽芳、蔡勇0578-26685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翁宇飞
电 话:0578-2305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