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烟草局膜结构汽车棚项目
竞争谈判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原阳县烟草局膜结构汽车棚项目,采购人为新乡市烟草公司原阳县分公司,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谈判采购条件,现委托信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竞争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原阳县烟草局膜结构汽车棚项目
2.2项目编号: PROJ20251101021024
2.3预算金额:223802.40元(含税)
2.4项目概况:建设内容包含土建、钢结构。
2.5建设地点:新乡市烟草公司原阳县分公司
2.6采购范围:本工程项目谈判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施工、竣工验收、保修和相关服务。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8工期:10 日历天。
2.9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9工程质保期:2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文件中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主体资格相关证照)。
3.1.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附资质证明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1.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具有本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响应文件中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及2025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或退休证明材料)。
3.1.4供应商谈判所用资质项没有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注册人员不足”的资质异常状态;(响应文件中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的企业资质资格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3.2财务要求:
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附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附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3信誉要求:
3.3.1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1月13日以来)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1月13日以来)没有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须满足书面承诺中的内容要求,参照后附格式提供书面承诺。递交响应文件后由代理机构现场登录上述网站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提交谈判小组评定,如果发现存在与承诺不符情况,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3.2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1月13日以来)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暂停或取消谈判资格);(供应商须满足书面承诺中的内容要求,参照后附格式提供书面承诺。如果发现存在与承诺不符情况,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3.3本项目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谈判;拒绝接受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烟草公司及新乡市烟草公司原阳县分公司认定在不良行为禁止期限的供应商谈判;(供应商须满足书面承诺中的内容要求,参照后附格式提供书面承诺。递交响应文件后由采购人现场确认;如果发现存在与承诺不符情况,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4其他要求
3.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同一标段的谈判;(响应文件中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完整版,报告生成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若报告不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的或无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到相关信息的,响应文件中附承诺书)。
3.4.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11月14日至 2025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信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17层1702室)
4.3方式:远程或现场获取
4.3.1远程获取文件,需发送以下盖章扫描件资料:
本公告3.1-3.4项所要求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后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将以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xinrenzb@163.com。邮件中需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接谈判文件的邮箱,审核通过后,谈判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送至邮箱。
4.3.2现场获取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
本公告3.1-3.4项所要求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后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4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信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17层1708室)
6.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11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信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17层1708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市烟草公司原阳县分公司》 上发布。
8.其他
欢迎各供应商对代理机构违规收费或违法操纵中标(成交)结果等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一经查实,采购将认定其为不良行为,并依据管理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9.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乡市烟草公司原阳县分公司
地 址:原阳县新城区黄河大道中段路北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73-7585908
采购代理机构:信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大厦17层1702室
联系人:马丽霞、李慧斌、张振辉
电 话:0371-63899156
邮箱:xinrenzb@163.com
监督部门电话:0373-7585908
附件:书面承诺
日期:2025年11月13日
附件:
书面承诺
致: (采购人名称)
1.我方近三年(2022年11月13日以来)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我方近三年(2022年11月13日以来)没有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3.我方近三年(2022年11月13日以来)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暂停或取消谈判资格)。
4.我方非中国烟草总公司和河南省烟草公司列入行贿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
5.我方非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烟草公司及 新乡市烟草公司原阳县分公司 认定在不良行为禁止期限内的供应商。
6.我方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7.我方非联合体谈判;我方承诺成交后不转包。
8.我方承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准确。
9.在本次谈判采购活动中、成交后签订合同时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我方存在与上述承诺不符的行为,我方同意采购人拒绝我方的谈判、取消我方的成交资格或单方解除与我方已签订的合同,并不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10.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我方积极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调查工作的情形,采购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特此承诺。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202511131541457004271391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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