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源县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涞源县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监理已由 涞源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涞源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关于涞源县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涞发改批字【202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涞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券和本级预算安排等,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涞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4492.21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3906.07096
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整体分两部分内容,一是将原有闲置的砖混结构平房拆除,利用厂内现有土地,建设一座1.6万立方米地下调节池,同时配套建设除臭系统及附属设施、管网等工程,有效增强进水调蓄能力,提升污水处理厂配套条件;二是新建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管网2.37公里。
计划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 其他: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涞源县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
3.1.2信誉要求:(1)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信用中国(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处罚结果执行;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投标;(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3)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参加投标的,须经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2)本次招标(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3.1.4其他要求:(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2)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按照《河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配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6-12 00:00至2025-06-18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两个平台都需要下载招标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7-0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标”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向 涞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河北天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及:刘少俊 / 路民伟、李煜鹏 ,电话:0312-7321373
/ 0311-89151886。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
涞源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312-7321373
电子邮箱:
bdslyxzbb@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涞源县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监理 | 投标人/供应商 | 600 |
13.联系方式招标人: | 涞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天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保定市涞源县涞源镇开源路18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5楼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刘少俊 | 联系人: | 路民伟、李煜鹏 |
电话: | 0312-7321373 | 电话: | 15203318653、17796917389、0311-89151886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btkzb@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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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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