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源县市政基础设施防灾减灾能力提升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涞源县市政基础设施防灾减灾能力提升项目监理已由 涞源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涞源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关于涞源县市政基础设施防灾减灾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涞发改批字【2026】7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涞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涞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6086.33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5170.04 万元;建设规模: 1.雨水管道能力提升:(1)富强路(祥和街一兴东北街):铺设管径d1200、d1400、d1600的钢筋混凝土管,长度874米、398.2米、251米。(2)广昌大街北延(开源路一富强路):铺设管径d1800的钢筋混凝土管,长度653.2米。(3)同裕街(富强路一朝阳路):铺设管径d800、d1000的钢筋混凝土管,长度341.7米、480米。(4)检查井、雨水口:修建检查井、雨水口,已有检查井加固,更换检查井盖。(5)同和里七巷南侧紧邻富强路口雨水口进行改造。(6)城市排水设施维护。2.原有路面恢复:主要对富强路(广源大街一兴东北街)、广昌大街北延(开源路一富强路)、同裕街(开源路一朝阳路)路面进行恢复,恢复面积共50453.883平方米。3.其他市政设施:包括故障路灯更换、护栏安拆、管线迁改等 ,建设地点: 涞源县富强路、广昌大街北延、同裕街及同和里七巷南侧紧邻富强路口(同裕街东侧道路) 。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监理服务 。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99.544 万元。 2.3计划监理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届满之日止。 □ 个日历天,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 个日历天。 2.4其他: 质量标准:合格,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规定规范进行管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投标人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3.4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3.5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3.6自 年 月 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接过/□完成过) (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监理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 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3.7本次招标(□允许/?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允许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7.1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3.7.2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 (招标人对拟派总监在建工程的数量(不超过2项)、等级、所在区域有要求时明确);3.8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1.3其他要求:3.9投标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日没有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10 (1)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须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银行基本账户证明材料);(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链接])全国范围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链接])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链接])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黑名单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附查询截图,以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核实为准);(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证明材料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为准);(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须对以上内容做出承诺。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10-21 00:00至2026-10-28 00: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链接])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11-23 08:45,地点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链接])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一是盲抽即评审专家统一从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二是盲评即投标文件分为明标和暗标两个部分,明标部分、暗标部分应分开制作。不得将暗标部分技术文件内容编制到明标部分商务文件内,也不得将明标部分商务文件内容编制到暗标部分技术文件内。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隐藏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人未按暗标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此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项目,即采用专家盲抽、副场盲定、异地专家盲评的方式。(2)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是。(3)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本项目使用的第三方平台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付费主体为本项目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收费标准:0元。 (4)投标人企业资质改革的相关规定同样适用于本项目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体参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文号:建市(2020)94号)。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向 涞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河北森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 许华、贺双奇 ,联系电话: 0312-7318217、0312-5951163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 涞源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312-7321373
电子邮箱: bdslyxzbb@[链接]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使用的第三方平台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付费主体为本项目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收费标准:0元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涞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森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涞源县开源路18号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凤栖街588号炫彩商务办公楼1单元2204室 |
| 邮编: | 074300 | 邮编: | 071000 |
| 联系人: | 许华 | 项目负责人: | 贺双奇 |
| 电话: | 0312-7318217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2-5951163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ebeisenhongzb@[链接]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瑞兴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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