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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和平区城市道路雷达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 2026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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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和平区城市道路雷达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1-16
项目概况

2025年和平区城市道路雷达检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2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02-00030
项目名称:2025年和平区城市道路雷达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10000
最高限价(元):81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名称:2025年和平区城市道路雷达检测项目

二、项目需求:

投标供应商应采用车载三维探地雷达作为主要技术手段,对本项目指定道路进行道路空洞检测并出具报告,及时发现道路地下空洞、脱空、疏松及富水体等病害体隐患,并及时符合、验证。对检测出来的地下病害体隐患评估风险等级、提出处置建议、形成最终现状市政道成果结论报告。

1.应当遵循如下规范:

1.《城市地下病害体综合探测与风险评估技术标准》(JCJ/T437-2018)

2.《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探测标准》(CJJ/T 7-2017);

3.《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

4.《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16);

5.《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16);

6.《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2017);

7.《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16);

8.《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

9.《城镇道路地下病害体三维探地雷达检测技术标准》(T/CMEA33-2023)

2、采用探地雷达等设备对辖区车行道内有管线敷设的市政道路进行地下空间探测,利用三维地质雷达探测技术对所属部分道路进行地下病害排查探测、风险评估,实地验证,出具最终隐患结论及整改意见。

3.相关规范及病害处理建议

目前,已有相关规范对三维探地雷达检测、分析及风险控制进行阐释。在进行雷达检测及病害处理过程中,应当遵循如下规范:

1.《城市地下病害体综合探测与风险评估技术标准》(JCJ/T437-2018)

2.《城市工程地球物理探测标准》(CJJ/T 7-2017);

3.《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

4.《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16);

5.《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16);

6.《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2017);

7.《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16);

8.《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

9.《城镇道路地下病害体三维探地雷达检测技术标准》(T/CMEA33-2023)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3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16日23时59分至2026年01月2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1月27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4楼文件接收区(辽宁政府采购网同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形式,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和平区城市管理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和平区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A座20楼
联系方式:024-677622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5
联系方式:024-31205855
邮箱地址:lnysyzbglb@163.com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541069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月、高飞、张楠、张昊、柴盼
电  话:024-3120585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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