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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门区CR21037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资格后审公告

公开招标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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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海门区CR21037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海门区CR21037地块项目已由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号:海开审备[2026]2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嘉宸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南通嘉宸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R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南通市海门区CR21037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南通市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秀山路南、浦江路东侧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50399.0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住宅、商服、配套公建用地。总建筑面积为149976平方米,容积率:2.18,建筑密度18%,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

2.1.3合同估算价:52298.39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监理签署开工令之日起  888  日历天完成竣工备案。

设计开工日期:2026 年 11  月 20  日,施工开工日期: 2026 年  12月  31 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9  年  6  月  6  日

具体开竣工日期以招标人及监理确认为准。

2.1.5质量要求:①设计深度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要求,设计质量必须满足本项目设计任务书、招标文件中发包人要求,且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并通过施工图审查。②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1.6其他:/

2.2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范围包括并不限于工程建设手续配合办理、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①前期工作内容:根据发包人要求做好项目建设手续办理、各类报审服务(土地证、立项手续由招标人办理),包括但不限于: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建设用地批准书;3、人防工程建设审批;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5、施工图设计及审查配合(其中图纸审图费用均由业主承担,其余设计评审、专家论证均由承包人办理及费用承担);6、人防专项审查;7、消防审查;8、技防方案审查;9、委托质量监督;10、委托安全监督;11、施工许可证;12、复垦恢复。

②设计内容:①扩大初步设计;②建筑设计施工图(含建筑、结构、水、暖、电、消防、所有管线综合等);③专项深化设计类,包含但不限于勘察设计、人防、幕墙、钢结构、雨棚、车棚、栏杆、百叶、电梯技术要求、电梯门套、电梯轿厢、门窗、太阳能、信报箱或智能信报箱或快递柜、智能化、三网合一(含5G信号覆盖)、绿色建筑(二星)、亮化、装配式建筑、基坑支护、标识标牌、地库划线、立面控制手册、居配电、燃气、贴合景观管线修整等;④公区装修(方案+施工图)(包含但不限于公区装修方案及施工图、进户门单元门深化、新风系统、空调系统等);⑤景观(方案+施工图)(包含但不限于海绵城市、雨水回收系统优化、回土方案、景观灯具户外家具铁艺儿童游乐设施康体活动设施选型等)。

③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所有设备工艺流程设计、采购与维护,具体包括电梯、空调、人防设备、公区精装修等涉及的所有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等内容。

④施工内容:图纸范围内所有的建安及装修工程费(包括非发包人原因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含地上地下构筑物、障碍物等拆除)和清表;临时设施(项目围挡安拆、办公生活区和生产作业区临设、临时道路与场地硬化(含红线内外营销道路和停车场)、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系统、安全文明及消防)。临时设施的办公区、生活区等配置(其中有无偿提供给发包人的办公室、会议室等现场所需配置),如现场没有条件设置,承包人应考虑就近外租及费用;土(石)方及回填工程;基坑支护、边坡处理、降水工程;桩基工程(含试桩);建筑、安装工程(楼栋完工交付成品,其中包括所有主材、防水、电线电缆、保温、外墙装饰、外墙线条、所有措施费等所有施工内容);公共部位装修(包括地上部分、地下部分、电梯轿厢装修且不少于两次对轿厢的成品保护等所有内容的完工成品);铝合金(塑钢)门窗、防火门、防火窗、耐火窗、防火卷帘门、挡烟垂壁、单元门、进户门(含智能锁)、室内木门、储藏室(自行车库)门、人防门、卷帘门等所有门窗类工程;其它安装工程(含人防设备、人防标识标牌、人防墙裙及标识等);栏杆百叶工程;钢结构工程、雨棚工程;地下室人防车库及架空车库的地坪、划线、喷字、挡车器、墙柱护角等信报箱或快递柜工程;居配电(含充电桩)及机电安装工程;消防工程及所有设备;空调与通风工程及所有设备;抗震支架工程;电梯设备及安装工程;太阳能设备及安装工程;亮化工程(即泛光照明);智能化工程(包括所有小区智能化设施、设备、道闸、智能门禁系统等);三网合一(含5G信号覆盖)、有线电视、园林、绿化、小品、雕像、景观、步道、跑道、台阶、汀步、健身区(含器材)、儿童乐园(含设施)及小区内消防道路(含外接市政道路)、外接市政绿化或有可能对市政的补树补苗等一切的景观绿化工程(包括此部分内容的安装工程)雨污水工程(含市政并网)、海绵城市工程;开荒保洁(包含所有垃圾外运、消纳、处置);图纸红线内施工类、设备类、材料类所有工程及与工程有关和各种检查、评审、论证、验收等(除咨询类、服务类)所有工作完工成活交付成品,即为完成该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详见附件11《总承包界面划分》。

⑤各类晒图费用。

⑥验收移交保修: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的验收、归档、移交、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

⑦周边协调: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扰民协调、管线迁改保护及费用、红线外配套管线对接协调、夜间施工协调、市政绿化保护、红线外配电设施设备保护、扬尘环保管控等施工协调工作。

2.3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R否

□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其他要求:/   。

3.3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R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②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书。

□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1.1)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1.2)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①若采用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牵头单位提供。

②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特别提醒:

①一级注册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全省统一主体库”内相关材料请及时进行修改,因未修改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必须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 号文件)执行。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2021年9月1日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须满足如下三种类型工程业绩之一)

(1.1)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自2021年9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8.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1.2)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自2021年9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8.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包含在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中的设计业绩满足上述要求亦认可。

(1.3)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自 2021年9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8.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包含在工程总承包(EPC 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中的施工业绩满足上述要求亦认可。

注:①如为工程总承包(EPC)业绩:EPC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该项目施工许可证)、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竣工验收备案表是指由主管部门签署的备案证明。),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时间及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否则视为未提供。

②如为设计业绩: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书、设计合同;包含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设计业绩,必须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和工程总承包合同;两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否则视为未提供。

③如为施工业绩: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该项目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包含在工程总承包(EPC 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中的施工业绩,需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该项目施工许可证)、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时间及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竣工验收备案表是指由主管部门签署的备案证明)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否则视为未提供。

(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9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满足如下四种类型工程业绩之一)

(2.1)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9月1日以来,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8.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2.2)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9月1日以来,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8.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设计负责人。包含在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中的设计业绩满足上述要求亦认可。

(2.3)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9月1日以来,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8.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包含在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中的施工业绩满足上述要求亦认可。

(2.4)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9月1日以来,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8.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注1: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注2:①如为工程总承包(EPC)业绩:EPC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该项目施工许可证)、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竣工验收备案表是指由主管部门签署的备案证明。),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时间及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否则视为未提供。

②如为设计业绩: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书、设计合同;包含在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设计业绩,必须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和工程总承包合同;两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否则视为未提供。

③如为施工业绩: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该项目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包含在工程总承包(EPC 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中的施工业绩,需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该项目施工许可证)、工程总承包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时间及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竣工验收备案表是指由主管部门签署的备案证明)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否则视为未提供。

④如为监理业绩:监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材料)、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备案表是指由主管部门签署的备案证明);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缺一不可。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规模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业绩发包人加盖公章的证明,否则视为未提供。

注3:投标人业绩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须在“全省统一主体库”中维护的信息导入投标文件中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且所有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将不予认可。

3.5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自年月日(近2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自年月日(近1年)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年月日(近5年内)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4)其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投标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评 审 因 素

评 审 标 准

1

评标办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取综合总得分前3名作为中标候选人。

(1)若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束后,若有效投标人为3至5名时,则由评标委员会依据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不排序中标候选人;

(2)若有效投标人少于3名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综合得分相同的,则依次按下列办法筛选中标候选人。

①技术标得分高的优先;

②经济标得分高的优先。

如末位得分相同的投标人上述得分仍然相同时,则由招标人代表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末位入围单位。抽签方式(采用1号球和2号球进行抽签,抽到1号球者入围中标候选人)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不一致的,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导致形式审查不通过。

投标函签字盖章

投标函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

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

负责人其他要求

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②提供投标企业与上述人员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和缴纳的2026年9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业务章)。实行网上打印人员保险的地区,此次投标可以使用彩打保险或网上截图(二维码保险可查询);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共同投标协议(如有)

提供共同投标协议,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动态监管查询结果

在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信用中国”查询结果

在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其他禁止性情形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6 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承诺书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①提供有效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②提供有效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注1:资格审查环节只认可投标单位在“全省统一主体库”内的信息(投标单位基本信息资质资格、业绩、本项目管理人员相关信息等)链接可查询,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仅可上传“全省统一主体库”无法审核入库的资料(扫描件)。投标单位将应当在“全省统一主体库”中维护的信息传入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

注 2:根据评标系统上传的资格审查电子文件相关材料进行评审,凡系统中没有体现的视为缺项。且所有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如未提供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

注 3: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将联合体成员单位链接至相关对应材料中。如未按要求链接,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

友情提醒:投标单位(含联合体牵头及成员单位)须入“全省统一主体库”,请及时更新“全省统一主体库”相关投标信息。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 款 内 容

编 列 内 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评标是否分两个阶段进行:

 R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初步设计文件(≤25分): 25 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分): 10  分

项目管理机构(≤2分): 1 分

工程业绩(≤3分): / 分

其他评分因素:/分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R是□否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60分): 64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一: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R方法二: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3.5%、4%、4.5%,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R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三、如采用两阶段评标,未入围第二阶段评审的单位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 分 标 准

2.2.4(1)

初步设计文件(25分)

1.设计说明书(0-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简述各专业的设计特点和系统组成。

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2.总平面设计(0-4分)

1.总平面设计构思及指导思想。

2.总平面设计结合自然环境和地域文脉,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及环境保护等要求进行总体布局,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

3.总平面设计技术安全、经济合理性、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

3.建筑设计(0-4分)

1.建筑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建筑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4.结构设计(0-3分)

1.结构设计各项内容完整合理并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结构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3.结构布置图和计算书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

5.设备设计(建筑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等专项设计,总分0-4分)

1.各专业设计内容完整合理并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各专业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3.各专业设计的经济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6. 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0-2分)

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进行评分。

7.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设计(0-2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4.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

8、经济分析(0-1分)

1.概算文件编制内容完整、合理。

2.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书要求。

3.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的规定。

4.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

9、设计深度(0-1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1分之间酌情打分。

初步设计文件1-9项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为最终得分。

注1:未提供的不得分,缺项的该项不得分。设计文件中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等能体现投标单位信息的提示性徽标、文字、语句及他特殊标记。

注2:本项目投标人需将初步设计文件(PDF文件)压缩成RAR或ZIP格式后在系统中上传至图纸文件中,投标文件和图纸文件分开上传。

2.2.4(2)

工程总承包报价(64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64分)

□方法一: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R方法二:

以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3.5%、4%、4.5%,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

1.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2.4(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0分)

1.总体概述(1.4-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采购管理方案(0.7-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0.7-1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4.施工的重点难点(1.4-2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5.施工资源投入计划(0.7-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0.7-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7.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0.7-1分)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7项暗标要求:

a.技术标正文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

b.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

c. 表格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图片、图纸及BIM内的文字不执行以上文字要求;

d.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

e.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电子文件名称、内容、文字、图片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

投标人违反上述暗标要求的,其技术标评审不通过,按无效标处理。

注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每超出一页扣0.1分。

注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7项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8.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1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 2026年 11月17日14时30分前至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长江南路777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海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进行书面答题。

本次答辩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出题,按照 1:3 的出题比例随机抽取2道题(每道题0.5分),答卷采用暗标形式,答辩时间 10分钟。最终得分为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算术平均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注:(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的内容不得出现或暗示反映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的任何有效标识。

(2)评标委员会拟定答辩题目时,应同时明确参考答案及得分点。

2.2.4(4)

项目管理机构(1分)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中(除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具备高级建筑师职称或者一级建造师的有一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提供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职称证书需要省级及以上人事部门颁发);提供投标企业与上述人员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和缴纳的2026年9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并加盖业务章)。实行网上打印人员保险的地区,此次投标可以使用彩打保险或网上截图(二维码保险可查询)。

注:本工程实行全程电子化,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书、劳动合同、社保必须从“全省统一主体库”中获取,否则不得分)。评委根据上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进行评审,凡系统中没有体现的视为缺项。(投标人要对所上传原件扫描件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评标的其他要求

条款号

条 款 内 容

评 审 标 准

4.1.3

设计文件合格分

合格分: 15分  (不少于设计文件总分值的60%)

4.1.3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数量

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前提下,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排名前 5名(不少于5名),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4.1.4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带入□不带入

定标程序

条款号

条 款 内 容

评 审 标 准

5.1.1

定标委员会人数

7人

5.2.1

定标标准

1、企业财务状况

2、企业运营情况

3、企业信誉

4、企业规模

5、企业荣誉

6、后期维护保障

7、投标报价相关材料

8、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技术咨询建议

注: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营业额大企业优于营业额小企业;

②工程业绩技术复杂、难度大的企业优于工程业绩技术相对简单、难度较小的企业;

③履约评价好企业优于履约评价差企业或者投标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的履约评价;

④无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优于有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较轻企业优于不良行为记录较重企业;

⑤已有履约记录且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企业优先于没有履约企业;

⑥获得国家级荣誉多企业优于获得地市级荣誉少企业。

5.3.1

定标方法

t 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 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集体商议,成员各自发表评价意见,最终由定标委员会负责人确定中标人。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10月14日17时 30分至2026年11月17日09时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11月1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其他要求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所需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未处于不合格状态。在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6) 各潜在投标人,原南通诚信库停止使用,请本项目各投标单位将此次相关主体信息内容同步更新至“全省统一主体库”中,具体要求按照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使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公告》(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或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通知公告栏)完成注册等操作。如在投标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请及时与技术支持或招标人(招标代理)联系。未按要求操作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

全省统一主体库咨询电话(1.全省统一主体库技术支持:025-83668675.2.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0513-59005900.)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南通嘉宸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东江嘉园41幢101室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南通市海门区光华大厦A座1008室

联系人

施女士

联 系 人

陈女士

电   话

 0513-68026393

电     话

18020388989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朱卫华

邮编

226100

传真

/

电子邮箱

/

邮编

226100

电子邮箱

/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_南通市海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3-68025038

10.3异议渠道

异议受理的机构:南通嘉宸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海门区海门街道东江嘉园41幢101室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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