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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柳街道南片道路保洁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宁波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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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东柳街道南片道路保洁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5月27日9点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HZ-20250501G

项目名称:东柳街道南片道路保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485196元/年;

最高限价(元):485196元/年;

采购需求:

标项1东柳街道南片道路保洁服务项目

主要内容:为鄞州区东柳街道南片道路区域保洁、清扫等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总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根据中标单位在上一年度合同履约 、考核情况及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 ,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5年5月27日9点30分。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落实政策:《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库〔2019〕18号和财库〔2019〕19号。(2)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3)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①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②供应商须申领CA,CA申领及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供应商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如遇技术问题可致电95763进行咨询。(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网上报名投标将导致投标无效。(5)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东柳街道办事处

地 址:宁波市桑田路80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冯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188861

质疑联系人:吴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188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慧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朝晖路17号上海银行大厦11-2-5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静蕾、朱真真、汪源洁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300622

质疑联系人:沈志翔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30062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民惠东路16号

传 真:/

联 系 人: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95894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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