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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JH25-210100-04700
二、项目名称: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沈阳市污染防治攻坚及生态环境管理支撑成本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包组名称:沈阳市污染防治攻坚及生态环境管理支撑成本供应商名称: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三路98号中标(成交)金额:2,018,000(元)评审总得分:88.84(分)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包组名称:沈阳市污染防治攻坚及生态环境管理支撑成本服务类名称:沈阳市生态环境局沈阳市污染防治攻坚及生态环境管理支撑成本(C07990000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服务范围:1.2025年沈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响应工作。2.沈阳市2025年度环境统计工作数据审核和国控源直报技术支持工作。3.排污许可证技术审核和专家支持工作。4.对与第三轮环保督察通报的53个典型案例类似的整改任务进行重点核查工作。5.沈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及隐患排查工作。6.沈阳市电力行业和非电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数据质量监管工作。7.2025年沈阳市饮用水水源地年度环境状况评估及管理技术支持。8.土壤污染风险清单更新与隐患排查及再利用技术复核。9.环境影响技术复核服务工作。10.沈阳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应用工作。11.沈阳市危险废物企业环境及安全风险管控、收集许可证评审以及现场核查工作。服务要求:1.工业源清单更新;完成施工场地扬尘源、移动源、基础排放源等污染源清单和白名单编制工作;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评估报告。2.完成《2024年度沈阳市环境统计技术分析报告》;组织开展年报、季报数据填报及数据审核工作;编制完成《排放源统计工作质量核查工作报告》。3.对全市2025年各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核发的首次申请和重新申请的排污许可证开展质量技术抽查复核形成技术审核报告及24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规范性技术审核,年度复核不低于200个排污许可证,2024年度执行报告规范性审核不低于250家。4.对与第三轮环保督察通报的53个典型案例类似的整改任务进行重点核查,选取不少于100个点位进行现场核查,对未到整改期限的点位进行过程督导,对已完成整改的进行结果复核,并对现场核查过程中发现仍存在典型案例问题的提出整改要求。5.突发环境事件专家现场处置指导费;沈阳市较大及以上风险源企业(120家)隐患排查与风险防控现场排查,出具现场专家检查意见表;完成浑河流域“一河一策一图”应急响应方案汇编;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培训不少于3次。6.每月督促重点排放单位完成线上月度信息化存证数据、材料报送工作;配合省厅完成重点排放单位现场调研、核查工作;对月度审核情况编制审核报告。7.编制完成本年度县级、市级2项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填报本年度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系统;实时核实规划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等环境风险点位与相关水源位置关系、涉水源保护区情况,形成核实情况表及说明。8.完成我市2025年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核算;对我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名录进行动态更新;开展土壤重点监管单位污染隐患排查质量提升,监督检查隐患排查工作质量和土壤污染隐患整改情况。9.环境影响技术复核服务,年度复核约250个项目。定期对2025年各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开展技术复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开展专项技术复核。10.定量化分析2021年以来全市优先、重点、一般管控单元生态功能和环境质量变化情况,评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应用成效,形成技术评估报告;以辽中区为试点开展沈阳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深度应用研究,划定辽中近海新区子单元及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11.开展2次安全生产现场核查;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发证核查,不少于5家;对全市80家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开展1次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服务时间:履约期限:1.①2025年沈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响应工作;②沈阳市2025年度环境统计工作数据审核和国控源直报技术支持工作;③排污许可证技术审核和专家支持工作;④第三轮环保督察通报的53个典型案例类似的整改任务进行重点核查工作;⑤沈阳市电力行业和非电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数据质量监管工作;⑥沈阳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应用工作;⑦2025年沈阳市饮用水水源地年度环境状况评估及管理技术支持工作;⑧沈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及隐患排查工作;⑨沈阳市危险废物企业环境及安全风险管控、收集许可证评审以及现场核查工作;⑩土壤污染风险清单更新与隐患排查及再利用技术复核等10项工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0月底前完成。2.?环境影响技术复核服务工作等1项工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标准:质量要求: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技术规范等要求。验收标准:按国家、省有关标准执行。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张立钊、孟繁丽、吴楠、迟月婷、程国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包组名称:沈阳市污染防治攻坚及生态环境管理支撑成本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向中标供应商收取,100万元以下部分按1.05%收取,100万元-500万元按0.56%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6,201.00(元)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三路98号环保大厦A座
联系方式:024-24860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
联系方式:024-232410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琦、于晓琳、李芳
电话:024-23925220
十、附件
采购文件:公开招标文件【污染防治攻坚及生态环境管理】7.14三次发布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