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发布的“六盘水市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钟山区钟山中路57号房产(现百联合酒店)5年租赁权公告”,因委托方要求,现将有关事宜更正如下:
一、原公告中:租金交纳方式:先交费后使用,买受人应当自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5年租金;若买受人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首付租金金额不少于成交总价的70%,并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委托人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照不低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现更正为:租金交纳方式:先交费后使用,买受人自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5年租金。
二、原公告中上传的文件资料中相同部分均更正同上。
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更正
贵州春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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