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都营业部公务车辆油料采购项目拟单一来源公示 | |
|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成都营业部公务车辆油料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进行公示。 | |
| 一、项目名称:成都营业部公务车辆油料采购项目 | |
| 二、项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 |
| 三、采购内容与需求: | |
| 1.采购内容供应商为成都营业部所属民航牌照、社会牌照车辆提供其所需的92#、95#汽油以及0#柴油,价格按照当日挂牌价执行,按供货数量据实结算。2.需执行的油品标准规范供应商所供油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汽油需符合国家车用汽油标准GB17930-2016,即车用汽油(VIA/B)、柴油需符合国家车用柴油标准GB19147-2016,即车用柴油(VI)。合同期内,若国家相关执行标准发生变化,双方需以最新版本执行。3.其他标准规范(1)为加油员办理或更新安全从业资质,确保安全资质齐全有效。(2)供应商加油站应位于内场牌照和社会牌照车辆均能驶达的位置,避免因内场车辆超出行驶限制范围,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而被交警处罚。4.验收标准供应商应按照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抽查加油机计量数据准确率)提供符合分公司要求的油。5.售后及服务供应商能够提供本项目售后服务负责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能够对成都营业部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解决。 | |
| 四、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
| 其他 | |
|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 |
| 供应商名称:中国航油集团四川石油有限公司空港加油站(一站) | |
| 六、公示说明 | |
| 公示期:2026年02月05日至2026年02月09日23时59分 | |
| 在公示期间,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采购公示以及上述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须载明异议人基本情况、异议内容及辅助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扫描文件)反馈给项目联系人,逾期递交或不按要求递交的不予受理。 | |
| 七、联系方式 | |
| 联系人:于治 | |
| 联系人电话:13981855544 | |
| 联系人邮箱:yuzhi@airchinacargo.com | |
| 八、发布媒介 | |
| 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网络发布渠道为采购管理平台(https://***/)和国货航官网(www.airchinacargo.com)。除上述外,在其它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 |
|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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