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B_ZHAOBIAOGONGGAO_START 本招标项目为2026年深圳电信金融客户电话平台及通信服务技术服务采购(A、B包),(招标编号:GDCGXM202610200016001002),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2026年深圳电信金融客户电话平台及通信服务技术服务采购(A、B包);
A包:提供呼叫中心坐席平台服务,平台服务具备20000坐席规模以及向上可以满足临时扩容到25000席位的能力,支持预测式自动外呼坐席,前置坐席,APP坐席,智能AI机器人、ASR实时转译、视频座席、未接彩铃分析、可信、闪信,5G消息,智能短信、并能满足客户相应新业务定制开发需求。
B包:为客户全国公司提供语音外呼等服务,包括金融通知、金融营销等多种场景的融合通信服务。
1.2项目规模
招标代理机构编号:SZ-10-04A-2026-D-F-A29699
项目名称:2026年深圳电信金融客户电话平台及通信服务技术服务采购(A、B包)
A包:预估金额-不含税:9557.396226(人民币:万元);预估金额-含税:10130.84(人民币:万元)
B包:预估金额-不含税:1983.188679(人民币:万元);预估金额-含税:2102.18(人民币:万元)
合计:预估金额-不含税合计:11540.584905(人民币:万元);预估金额-含税合计:12233.02(人民币:万元)
服务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备注:预估金额-含税按增值税税率6%计算得出。
(1)服务时间:
A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平台系统的上线生产交付使用,交付后提供28个月的运营服务。本项目有效期届满时,若合同金额尚未使用完毕,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进行延期。
B包: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完成定制化通信服务工作并交付使用,交付后提供36个月的运营服务。本项目有效期届满时,若合同金额尚未使用完毕,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进行延期。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A包 | 运营服务 | / | / | / | / |
2 | B包 | 运营服务 | / | / | / | / |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 2.1.3 2.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4)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 (2)投标人与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0${ (3) ${ 2.1.6 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呼叫中心服务类或隐私号服务类项目的相关经验。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合同,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发票/甲方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投标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6 项目团队要求投标人须至少配备5名项目团队成员,其中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4名其他团队成员;须提供以上所有人员的身份证扫描件,以及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6年4月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
备注:如法人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或其法人。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0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0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0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 (19) ${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在最近三年内(2023年10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21)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投标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22)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 2.3.2 投标产品 ${ 2.3.3 投标产品 ${ 2.3.4 2.3.2 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3.6 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 2.3.7 投标产品业绩要求: ${ 2.3.8 ${ 2.4 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 2.4.2 ${ 2.4.3 ${ 2.4.4 ${ 2.4.5 ${ 2.5现场考察 ${ 2.6评价检测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0月24日 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10月29日 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链接])”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3招标文件费用:获取本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每套售价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3日 09时30分00秒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链接])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6.投标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链接])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链接](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链接](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链接])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信息枢纽大厦 | 地 址: |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2号英龙商务中心33E |
邮 编: | 518034 | 邮 编: | 518034 |
联 系 人: | 陈工 | 联 系 人: | 董文(所有项目问题请优先与第一联系人联系)、宋昊洋、卢修宇、邓燕青、魏志芳、詹汉洋、刘玉凤 |
电 话: | 0755-88895763 | 电 话: | 18823382516/13378664542 |
电子邮件: | szdxcaigou@[链接] | 电子邮件: | 151894772@[链接]@[链接] |
网 址: | [链接] | 网 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 | 账 号: | / |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链接])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 10.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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