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 |
| 评标办法 | 定性评审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
珠海市高新区港珠湾山庄山洪系统改造工程招标文件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7 预算金额修改为:
■[ 16,329,419.00 ]元(含暂列金额777591.38元、暂估价100,000.00元)。
□本项目预算金额送审价[ ]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预算金额,按调整后的预算金额进行招标。
□其它事项:[ ]。
二、招标文件专用条款3.1 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
■[ 16,329,419.00 ]元(含暂列金额777591.38元、暂估价100,000.00元)。
□暂定[ ]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其它事项:[ ]。
三、招标文件专用条款3.2 招标工程量清单修改为:
■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工程量清单。
□其它事项:[ ]。
四、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5.4 暂列金额现修改为:
■按照[777,591.38]元报价,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
■其它事项:[暂列金额不参与竞争,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金额填报,多报、少报或未报的均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5.5暂估价修改为:
■按照[100,000.00]元报价。
■暂估价使用范围:[交通疏解员增加费、给水碰口费]。
■暂估价部分发包方式:■由中标人发包/□由招标人发包/□其它方式[ ]。暂估价部分预算金额按照《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属于应当招标范围的,应当通过招标进行发包。
六、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5.6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修改为:
■落实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所需的所有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照[ 786896.94 ]元(其中:市政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照[734748.59]元,绿化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照[24609.96]元,给排水拆除恢复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照[11762.89]元,拆除恢复照明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照[15312.81]元,通信管道新建工程文明施工费按照[72.28]元,通信管线迁改文明施工费按照[390.41]元)报价,不得竞争。
七、招标文件新增附件-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报价汇总表。
八、本项目更新后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文件、预算书扫描件请投标人在交易中心系统自行下载。凡本项目之前发布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文件、预算书扫描件与本次修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次修改内容为准。如由于投标人原因未使用最新文件投标而导致的不良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珠海高华城市资源有限公司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0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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