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000-SCZX-G2026-049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京中医药大学高性能GPU服务器购置
首次公告日期:2026-09-3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采购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中“项目概况”和“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公告中“项目概况”和“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10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更正为:
2026年11月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二、“第三章 合同文本 第三节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第13.3款”
1.自甲方最终书面确认验收合格之日起算【12】个月后,甲方确认无质量问题且乙方无违约情形后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具体退还时间以甲方内部审批流程通过后实际退还的时间为准。
2.无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金。
更正为:
自甲方最终书面确认验收合格,且乙方向甲方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书面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乙方若有违约情形或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或质量赔偿金。
三、“第三章 合同文本 第三节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第15.3款”
乙方理解甲方高校财务制度的特殊性,自愿放弃向甲方主张逾期付款利息。
更正为:
乙方理解甲方高校财务制度的特殊性,如付款期遇甲方寒暑假财务封账,则付款期限顺延,乙方予以理解并自愿放弃向甲方主张逾期付款利息。
四、“第四章 采购需求 四、商务要求 (六)质保期及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
自甲方最终书面确认验收合格之日起算【12】个月后,甲方确认无质量问题且乙方无违约情形后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乙方若有违约情形的或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在履约保证金中先行扣除相应金额的违约金或质量赔偿金。履约保证金不足扣除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及时补足。
更正为:
自甲方最终书面确认验收合格,且乙方向甲方提出退还履约保证金书面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乙方若有违约情形或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或质量赔偿金
更正日期:2026-10-2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中医药大学
单位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仙林大道138号南京中医药大学财务处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025-85811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
联系人:厉彬彬、唐文
联系电话:02583668517/836695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厉彬彬、唐文
电话:02583668517/83669519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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