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骅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备采购招标人为光水环保(黄骅)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黄骅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招标项目名称:黄骅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备采购2.2
建设地点:滕庄子污水处理厂位于黄骅市规划路 44
号路与海华大街交汇处东南侧,现状滕庄子污水处理厂厂内侧预留地块。黄骅镇污水处理厂位于黄骅市海丰大街东侧,规划经三路西侧,北海路南侧,人民路北侧区域,现状黄骅镇污水处理厂厂内侧预留地块。城区污水处理厂位于羊三木乡,位于迎宾大路和纬一路路口,现状城区污水处理厂厂内预留地块。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合格要求。2.6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7 交货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所有设备30天内全部供到现场。
2.2招标范围:提供黄骅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所有工艺设备及配套设施,包含但不限招标文件以及系统安全、可靠运行所需配备的附件、紧固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接线箱、设备之间的电缆和信号电缆的运输、装卸、检测、系统调试和相应质保期内的维护,以及调试期间提供必要的操作人员培训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各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
资质,自2022年01月01日(合同签订日期)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额在1500万元及以上同类污水厂设备供货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未处于投标禁止期和或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9-13 09:00至2025-09-1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冀招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0-11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按照“双盲”的相关政策并实行分散+远程异地的评审形式。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
收费标准: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通知规定标准计取。付费主体:由委托人支付。平台使用情况:
使用平台名称:冀招标交易平台 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补遗文件、澄清文件、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均使用第三方平台。收费标准:项目类别:服务类:合同估算价30万以下,收费金额280元/标段;30万≤概(估)算<100万,收费金额680元/标段;100万≤概(估)算<300万,收费金额1280元/标段;300万≤概(估)算<1000万,收费金额1880元/标段;合同估算价1000万以上(含1000万),收费金额2880元/标段。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河北海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0317-523107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黄骅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317-5222022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黄骅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备采购 | 投标人/供应商 | 2880 |
13.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