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县地热供暖供热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ESLF-202509FJ-00500100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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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SLF-202509FJ-005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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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来凤县地热供暖供热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来凤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来发改审批【2025】14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来凤县凤仪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券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专项债券资金80%,企业自筹资金20% ,招标人为 来凤县凤仪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中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来凤县三胡乡、来凤县黔张常铁路来凤站片区
建设规模:1、来凤县三胡乡(来热一井),主要包括建设地热梯级综合利用智慧能源控制中心4500平方米;一级热力管网长2000米;地热井5口;回灌井5口;智慧供热系统1套;相关配套道路及给水排水相关基础设施。2、来凤县黔张常铁路来凤站片区,规划供热面积160万平方米;新建8个换热站;一级热力管网长5800米;二级热力管网长7600米。3、供热水管网及配套设施:新建热水供水厂1座,设计规模3000立方米/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取水设施,澄清池、滤池等水处理设施,泵房等配水设施,并同步建设供热水主管线18 千米。
其他:本次招标模式为EPC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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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1)对本工程项目进行地勘、施工图设计、工程造价和经财政评审中心预算评审(或委托第三方具有造价资质单位预算审核)后进入工程实施阶段;(2)按施工图要求对项目提供设备、材料采购与施工、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及装饰装修其他全部相关服务,具体施工内容以工程造价预算审核文件所包含的内容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2.2.1施工图设计工作内容: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项目地勘、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造价编制(含该工程涉及的所有专业工程二次(深化)设计,但其中由行业主管部门指定单项设计的可除外)、专项论证、各阶段评审及相关费用、配合施工图审查、开工到竣工的配合服务、竣工图绘制、工程变更和优化调整、施工全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及质量保修阶段的配合等后期服务,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并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按招标人要求保质保量按时提交设计成果。2.2.2工程造价工作内容:按照现行工程造价原则完成本工程涉及到工程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等范围内的工程造价。2.2.3施工总承包内容:按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相关设备和物资等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为实现招标人功能性要求的所有材料及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等,以及材料设备质保期内的保修工作。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7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1-30 合同估算价:1890089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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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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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设计资质要求: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设计企业资质需满足以上二项中的任意一项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2)]。 (2)施工资质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2)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2)]。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 2 个,且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成员自行确定,由牵头人负责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2)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被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投标人须配备项目建设管理团队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总负责人在满足要求同时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者项目经理)。 (2)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本单位注册。 (3)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得有在建项目。 (4)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5)以上所有人员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单位。 (6)社保证明:购买社保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班子人员: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五大员(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 3.7、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书面承诺。 3.8、信誉要求: 投标人信誉良好,提供书面承诺; 3.9、近三年无犯罪行为承诺:各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出具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企业提供)近三年无犯罪行为承诺书,加盖公章并附在投标文件内,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0、未拖欠劳动者工资要求: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未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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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EF%BC%89%E8%BF%9B%E8%A1%8C%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F%BC%8C%E5%B9%B6%E5%8A%9E%E7%90%86CA%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3%80%81%E6%89%8B%E6%9C%BACA%EF%BC%88%E6%A0%87%E8%AF%81%E9%80%9A%EF%BC%89%E6%88%96%E8%80%85%E7%94%B5%E5%AD%90%E8%90%A5%E4%B8%9A%E6%89%A7%E7%85%A7%EF%BC%88%E5%85%B7%E4%BD%93%E6%93%8D%E4%BD%9C%E5%8F%82%E8%A7%81%E2%80%9C%E6%81%A9%E6%96%BD%E5%B7%9E%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4%BF%A1%E6%81%AF%E7%BD%91%E2%80%9D%E2%80%94%E7%BB%BC%E5%90%88%E6%9C%8D%E5%8A%A1%E2%80%94%E4%BA%A4%E6%98%93%E4%B8%BB%E4%BD%93%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6%8C%87%E5%8D%97%EF%BC%89%E3%80%82%3Cp%3E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9月27日至2025年10月0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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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10月17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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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6.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项目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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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方法确定中标人,定标办法采用直接票决定标。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EF%BC%89(%E5%8F%91%E5%B8%83%E5%85%AC%E5%91%8A%E7%9A%84%E5%AA%92%E4%BB%8B%E5%90%8D%E7%A7%B0)%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td%3E%3Cp%3E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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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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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