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固原市清合环境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污水处理药剂采购项目招标(招标编号:HCZB-2026-(采)-3)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一、招标条件本固原市清合环境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污水处理药剂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56.4915万元,招标人为固原市清合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固原市清合环境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污水处理药剂采购项目一标段;(002)固原市清合环境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污水处理药剂采购项目二标段;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固原市清合环境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污水处理药剂采购项目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002固原市清合环境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污水处理药剂采购项目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二标段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16日00时00分到2026年01月23日23时59分获取方式请各供应商将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加盖公章扫描提交至邮箱进行领取采购文件电子版,邮箱主题必须填写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6日09时00分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02月06日09时00分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联系人:苏工手机:13011866500邮箱:zbcg2888@163.com转自-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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