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标条件 | ||||||||||||||||||||||||
| 喀左县2026年公营子镇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由辽宁省·朝阳市·喀左县农委备案。招标人为喀左县公营子镇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喀左县2026年公营子镇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喀左县公营子镇下三家村、小塔子沟村 2.工程规模:村内道路及公共区域硬化工程15000平方米,其中下三家村5000平方米,小塔子沟村10000平方米;在村内主要街巷、村口、文化活动场所等区域安装太阳能节能路灯160盏,其中下三家村100盏,小塔子沟村60盏;下三家村购置小型电动垃圾清运车4辆。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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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投标人应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凡辽宁省行政部门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四、投标 |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7日 09时30分 2.现场投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喀左分中心(朝阳市喀左县大城子街道青年街71号) 3.开标时间:2026年11月17日 09时30分 4.保证金金额:不超过项目金额的2%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办理的电子担保保函。[点此可办电子投标保函] |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 1.领取时间: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0月29日。 2.领取地点: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http://cysggzy.cn下载领取招标文件 | ||||||||||||||||||||||||
| 六、其他说明 | ||||||||||||||||||||||||
| 1、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http://cysggzy.cn投标人指定栏目。 2、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及未按规定时间解密,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人民币0.00元。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注: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资料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招投标活动中如发现投标单位有弄虚作假、恶意围标、串标行为,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并且进行失信曝光;开标方式:网络电子开标。采用远程直播开标,解密方式为远程解密。 |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上发布 |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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