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河坝修护项目(一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河坝修护项目(一标段)
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衔接资金管理办公室
以关于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河坝修护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围衔接【2025】5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衔接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法人为/,
项目代建机构为/,
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乾华明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围场县
建设内容:涉及五道川河十五号村、金水泉村河坝修护,大罗字沟河坝修护,伊逊河三义号村、二十六号营子河坝修护,钓鱼台湿地公园河坝修护,伊逊河棋盘山公路护坡修护等。(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工期:计划工期 20天。 最高投标限价:7491762.77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EF%BC%89%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5%90%8D%E5%8D%95%EF%BC%88%E9%BB%91%E5%90%8D%E5%8D%95%EF%BC%89%E4%BF%A1%E6%81%AF%EF%BC%88%E4%B8%8D%E5%90%AB%E5%88%86%E5%85%AC%E5%8F%B8%EF%BC%89%E3%80%81%E5%9C%A8%E2%80%9C%E4%BF%A1%E7%94%A8%E4%B8%AD%E5%9B%BD%E2%80%9D%E7%BD%91%E7%AB%99%EF%BC%88http://www.creditchina.gov.cn/%EF%BC%89%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3%80%81%E7%BB%8F%E8%90%A5%EF%BC%88%E6%B4%BB%E5%8A%A8%EF%BC%89%E5%BC%82%E5%B8%B8%E5%90%8D%E5%BD%95%E3%80%81%E9%87%8D%E5%A4%A7%E7%A8%8E%E6%94%B6%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8%BB%E4%BD%93%E5%92%8C%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8%BB%E4%BD%93%E5%90%8D%E5%8D%95%E6%9F%A5%E8%AF%A2%EF%BC%88%E5%9D%87%E4%B8%8D%E5%90%AB%E5%88%86%E5%85%AC%E5%8F%B8%EF%BC%89%E7%9A%84%E6%8A%95%E6%A0%87%E4%BA%BA%EF%BC%8C%E4%B8%8D%E5%BE%97%E5%8F%82%E5%8A%A0%E6%8A%95%E6%A0%87%E3%80%82%3Cp%3E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实行兼投不兼中的规则,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只允许成为其中一个标段的中标人。评标时所有标段同时评审,如果同一投标人被推荐为多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在中标结果公示阶段保留其按自然顺序排列靠前标段的中标人资格,取消其后续标段中标人资格,中标结果将顺延第二名,以此类推。 3.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5-09-10
09:30:00至2025-09-16
18: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宏招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wcggzy/%EF%BC%89%E4%B8%8B%E8%BD%BD%E7%94%B5%E5%AD%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一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9-3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宏招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EF%BC%89%E9%80%92%E4%BA%A4%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6.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宏招标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远程异地”评审。本项目实行技术暗标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乾华明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承德市高新区 联系人:邵帅电话:0314-2158359 招标人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务局
地址: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迎宾路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龙电话:19931480095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务局
电话:0314-7528310
电子邮箱:JG7528310@163.com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2.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3.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河坝修护项目(一标段) | 投标人 | 1000 |
14.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水务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乾华明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自治县围场镇迎宾路行政服务中心
| 地址: | 承德市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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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张龙
| 联系人: | 邵帅
|
电话: |
19931480095
| 电话: | 0314-2158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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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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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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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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