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景洪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5d6ee4cb-aa39-4885-94a3-677444ef137c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23.0% 贷款 77.0% 外资 % 5d6ee4cb-aa39-4885-94a3-677444ef137c | ||
建设规模: | (1)水利工程:主要包括勐罕镇水厂、勐龙镇水厂、景讷乡水厂和景哈乡水厂4座城乡水厂的取水工程和输水工程。 (2)市政工程:对勐罕镇水厂、勐龙镇水厂、景讷乡水厂、景哈乡水厂、大渡岗乡水厂和普文镇水厂6座城乡水厂实施供水管网、配水管网等改扩建和提质改造工程,主要包括水厂工程、水厂附属设施、配水管工程、户表改造和其他工程等建设内容。5d6ee4cb-aa39-4885-94a3-677444ef137c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水利水电工程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10-17 00: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监督部门:景洪市水务局 监督电话:0691-2124486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景洪市国润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经办人: | 严勋茹 |
办公电话: | 0691-2149200 | ||
招标代理机构: | 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经办人: | 罗英 |
办公电话: | 0691-2122333 | 移动电话: | 15894351835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2800202500142001001 |
标段名称: | 景洪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10-24 0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11-07 09:00 |
开标地点: | (市)开标室一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26519.79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对景洪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含建设规模所有内容)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及必要时的施工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试运行、交付使用和售后服务等实行全过程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全面负责。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景洪市勐罕镇、景哈乡、勐龙镇、大渡岗乡、普文镇和景讷乡。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在财务、信誉(其中“无农民工工资拖欠记录”仅需负责本项目勘察工作和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满足要求)等方面均须满足本项目最低要求,并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联合体各成员的职责分工判断各成员单位是否具备其所承担工作所需资质。所有负责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针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水利工程设计负责人、市政工程设计负责人、水利工程施工负责人、市政工程施工负责人、水利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和机械设备等资格要求,联合体投标人作为一个投标整体,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按招标文件相关资格要求共同提供并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 (3)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注: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判断是否属于同一专业。)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勘察、设计和施工资质: (1)勘察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1)2)二项资质: ①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办法》(建市〔2010〕210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的相关规定,取得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类别中任意1类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类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各类别工程的施工总承包。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与水利工程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2)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须是投标人的在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勘察负责人须是负责本项目勘察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在职人员。勘察负责人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投标人须提供勘察负责人一经委派不擅自更换书面承诺。 (3)水利工程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水利工程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注册执业证书,须是投标人的在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水利工程设计负责人须是负责本项目水利工程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在职人员。水利工程设计负责人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投标人须提供水利工程设计负责人一经委派不擅自更换书面承诺。 (4)市政工程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市政工程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须是投标人的在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市政工程设计负责人须是负责本项目市政工程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在职人员。市政工程设计负责人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投标人须提供市政工程设计负责人一经委派不擅自更换书面承诺。 (5)水利工程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水利工程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工程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须是投标人的在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水利工程施工负责人须是负责本项目水利工程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在职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工程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书面承诺。 (6)市政工程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市政工程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工程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须是投标人的在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市政工程施工负责人须是负责本项目市政工程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在职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工程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书面承诺。 (7)水利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水利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机械等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须是投标人的在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水利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须是负责本项目水利工程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在职人员。 (8)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市政、给排水、结构、机电等专业)高级职称证书,须是投标人的在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须是负责本项目市政工程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在职人员。 |
业绩要求: | 无 |
其他: | (1)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财务情况说明书和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须具有成立以来的财务情况说明书和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若为新成立的投标人须作出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于2023年9月14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的2023年以后(含2023年)审计报告须附验证码。联合体投标的,本条款所述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 (2)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无诉讼及仲裁情况,投标人须针对上述要求提供书面承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时间的,则无诉讼及仲裁情况要求的起始时间为成立之日。 ②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无农民工工资拖欠记录,投标人须针对上述要求提供书面承诺;联合体投标的,由负责本项目勘察工作和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时间的,则无农民工工资拖欠记录要求的起始时间为成立之日。 ③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水利工程设计负责人、市政工程设计负责人、水利工程施工负责人、市政工程施工负责人、水利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和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投标人须针对上述要求提供书面承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企业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时间的,则投标人企业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要求的起始时间为成立之日。 ④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移出的除外)。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s://***/)和云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公布不良行为的投标人在限制市场准入期内,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诚信投标,并符合以上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在上述网站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给评标委员会,各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联合体投标的,本条款所述的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 (3)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资格要求:拟投入项目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资格要求和配备数量详见后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所有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须是投标人的在职人员;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须是负责本项目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在职人员。所有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投标人须提供所有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一经委派不擅自更换书面承诺。 (4)机械设备要求:拟投入项目主要机械设备在数量、性能等方面满足本项目勘察和施工进度需求,投标人须针对上述要求提供书面承诺。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任意一个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扫描件和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任意一个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负责水利工程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任意一个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扫描件,所有负责市政工程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提供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任意一个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扫描件。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5-11-07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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