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制剂中心颗粒包装机和胶囊充填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编号:SHGP-2025-A-704)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一、招标条件本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制剂中心颗粒包装机和胶囊充填机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第一包:20万元;第二包:27万元,招标人为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机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制剂中心颗粒包装机和胶囊充填机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本项目分为两包,第一包:颗粒剂包装机:第二包:胶囊填充机。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颗粒剂包装机;(002)胶囊填充机: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颗粒剂包装机)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二)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含报表)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三)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四)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微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五)投标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002胶囊填充机)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二)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含报表)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而声明原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三)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四)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微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五)投标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30日09时00分到2026年01月07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7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二)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详见招标文件。(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四)招标文件的售价:500元/包,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0日14时30分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01月20日14时30分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联系人:苏工手机:13011866500邮箱:zbcg2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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