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中市联丰港闸站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以苏发改农经发〔2025〕581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为省级以上补助及扬中市级配套,出资比例为省级以上补助60%,其余40%自筹,招标人为扬中市水利工程管理与调度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扬中市联丰港闸站工程监理标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扬中市新坝镇
2.2.1项目总体概况:联丰港闸站位于扬中市新坝镇联丰港南段入夹江口处,与北段入长江的何家大港闸站相互贯通,是该区域长江高低潮抵御和内部河道引排的重要口门,具有防洪、排涝、引水等综合功能。通过拆除老闸、移址新建联丰港闸站工程,消除工程安全隐患,提高区域防洪排涝能力,使区域排涝标准达到20年一遇,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
本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与扬中市长江堤防级别一致为2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临时建筑级别为4级,闸站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高潮位设计、300年一遇高潮位校核。设计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2g,抗震设防烈度Ⅶ度。闸上交通桥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
2.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拆除老闸,在原址下游140米处新建联丰港闸站工程。采用闸站结合布置型式,节制闸单孔净宽6米,设计排涝流量51立方米每秒;泵站设计排涝流量12立方米每秒。概算总投资金额:约4118.25万元。
2.3本合同项目监理范围(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监理为一个标段,监理工作内容为上述工程范围内全部施工(含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建设监理工作。
2.4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约 39个月,其中施工期约15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电子投标文件按1170天填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近5年(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中单体建筑物金额1200万元及以上水闸、泵站或闸站结合工程监理经历且工程质量为合格及以上;
注: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三者缺一不可。上述材料中未能体现业绩相关指标的,应附发包人或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处在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须提供财务状况承诺函。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任总监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目前无主体工程在建(须符合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规定);拟任总监须提供包含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7)其他要求:
A.投标企业需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B.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评标结束后,若发现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C.截止至开评标当日,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6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 CA 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CFCA及电子签章办理须知)。
(2)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闻动态—通知公告—“关于省水利交易系统切换使用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的通知”)进行用户注册及信息管理,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31日9时2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85508 ,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 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400-6666-101,客服QQ:3008057591。
请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相关准备工作,否则所引发投标失误的后果责任自负。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总监理工程师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其他主要人员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社会保险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10.联合体投标人 | 不接受联合体 |
11.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2.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α+B×(1-α)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α—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 0.6;0.65;0.7 ,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算术平均值,计算方法为:剔除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以下的投标报价后,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5时,B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格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20%(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注: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则B=最高投标限价×85%。
本次招标特别约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83.56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其中投标报价60分,企业实力1分,资源配置14分,监理大纲及技术建议书25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内容 | 分值(分) | 评分办法 |
1 | 投标报价 60分 | 投标报价 | 60 | 报价得分:最高得分60分,最低得分0分。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最高分60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每高1%,在60分基础上扣1分;每低1%,在60分基础上扣0.5分。 注: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2位小数,采用内插法计算。 |
2 | 企业实力 1分 | 企业业绩 | 0.5 | 近5年(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中单体建筑物金额1200万元及以上水闸、泵站或闸站结合工程监理经历且工程质量为合格及以上,有 1 项不得分,2个及以上得0.5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三者缺一不得分。上述材料中未能体现业绩相关指标的,应附发包人或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
项目总监业绩 | 0.5 | 近5年(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验收时间为准)在单项合同中单体建筑物金额1200万元及以上水闸、泵站或闸站结合工程中担任项目总监的,有一项得0.5分,最高得0.5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三者缺一不得分。 上述材料中未能体现业绩相关指标的,应附发包人或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拟任项目总监业绩材料中的项目总监须为同一人,否则不予认可。如证明材料不能体现项目总监姓名及任职情况的,应附发包人或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项目总监与企业为同一业绩可重复计分。 | ||
3 | 资源配置 14分 | 职称 | 6 | 监理人员(总监除外)中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有一名得1分;具有水利工程类中级职称的,每有一名得0.5分;本项最高6分。提供技术职称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同一人员证书不可重复得分。 |
专业配置 | 7 | 投标人专业齐全(总监除外),配备水工建筑、房屋建筑、测量、造价、机电、金属结构、安全等专业,配齐上述七个专业的得3.5分,每缺一个专业扣0.5分,扣完为止;上述人员中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的,有1个加0.5分,最高3.5分,以注册专业或所学专业为准,本项最高7分。提供相应专业的上岗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原件的扫描件,同一人员证书不可重复得分。 | ||
年龄结构 | 1 | 25岁以下和60岁以上的监理人员不超过2人得1分,每多超1人扣0.5分,本项最少得0分。提供人员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 ||
4 | 监理大纲及技术建议书 25分 | 仪器设备 | 2 | 承诺配备满足工程监理工作需要的仪器设备且附详细清单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监理大纲 | 17 | 1、监理大纲内容齐全,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
2、工程进度、投资、质量、安全控制方案可行,动态管理措施针对性强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
3、现场组织协调方案好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
4、有完善的监理工作制度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
5、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可行、完善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
技术建议书 | 6 | 1、对本工程关键技术、重点、难点分析准确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
2、针对关键技术、重点、难点提出好的监理实施意见和控制措施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
3、对本工程提出合理化建议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
8.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镇江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511-84447083
扬中市水利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511-88358232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中市水利工程管理与调度中心
地址:扬中市三茅街道江洲东路100号
联系人: 周女士
电话:0511-8832903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扬中市中电大道239号802室
联 系 人:邱霞
电 话:17715985912
电子邮件:1523078099@qq.com
